張祖宏

張祖宏

張祖宏,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湖北江陵人,黨校大學文化。1984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原湖北省江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

2018年12,經荊州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荊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祖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祖宏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北江陵
  •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
  • 信仰:共產主義
  • 性別:男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4.11-1987.11 灘橋區沖河鄉團委書記
1987.11-1993.05 歷任馬家寨鄉團委書記兼沖河區管理副書記,耀新管理區主任、總支書記;
1993.05-1996.12 馬家寨鄉工作,歷任黨委委員、黨辦主任,副鄉長;
1996.12-1999.12 秦市鄉黨委副書記;
1999.12-2002.12 郝穴鎮黨委副書記;
2002.12-2009.04 郝穴鎮工作,歷任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黨委書記、鎮長
(其間:2003.09- 2005.12 湖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
2009.04-2010.03 郝穴鎮黨委書記、鎮長(副縣級);
2010.03-2011.09 郝穴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副縣級);
2011.10-2011.11 江陵縣政府黨組成員、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副縣級);
2011.11-2018.08 江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17日,江陵縣原副縣長張祖宏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28日,據荊州市紀委監委訊息:經荊州市委批准,荊州市紀委監委對江陵縣政府原副縣長張祖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祖宏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堵口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和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罪。
張祖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缺失,以權謀私,腐化墮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荊州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荊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祖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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