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知本法學思想研究

張知本法學思想研究是一篇博士論文,論文作者為賴明才。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論文作者
賴明才著
導師
程燎原指導
學科專業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重慶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9
關鍵字
張知本 法學 三民主義 思想評論
館藏號
D909.27
館藏目錄
2010\D909.27\1

內容簡介

儘管當代中國法學界對近代思想家和法學家的法律思想,已經有不少的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但是,毫無疑問,也還存在一些空白。中華民國時期的著名法學家張知本的法律思想,就是其中之一。本文正是試圖通過文本解讀,以客觀的研究精神,較為系統地梳理和探討張知本的三民主義法學思想,重點是其法律思想,來填補這一空白。 全文除導論與結語外,主體部分為第二到第七章,分別為張知本的法學觀、法律觀、憲法觀、憲政觀、司法觀和法治觀。 張知本的法學觀,核心是對法學的基本認知和對三民主義法學的追求。張知本把“法學”界定為“研究法律現象的原理的科學”。他認為,法學對於中國憲政和法治的實現來說,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必須推動其發展。而中國法學的發展,應以三民主義為靈魂,包括對“社會法律學”研究的推崇,民生哲學的研究方法的倡導,都是力求建構和繁榮三民主義法學。 張知本的法律觀,是在“社會法律學”的框架中形成的,也就是按照“社會法律學”的視野和思路,來闡述法律的一系列基本理論問題。其重要者,如討論法律的經濟基礎,確立法律的“社會的目的”,分析法律與道德的關係,說明法律的強制性,高揚現代法律的“社會本位”論等等。張知本對這些問題的深入探討,既與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有相通之處,也呈現出他自己的“社會法律學”的思想理論特色。 張知本的憲法觀,是其法律思想的一個重點。他梳解了憲法的定義,揭示了憲法在國家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性。他探究了人民在憲法上的權利(憲法權利)的基本內容、重大意義和保障方式。他其是展開了對孫中山先生的“五權憲法”思想的闡發,認為“五權憲法”是與三民主義緊密聯繫的新型類型,是一項偉大的學術與政治上的發明,具有不容置疑的獨創性。通過這些洞見,他使自己的憲法思想歸本於“五權憲法”思想。 張知本的憲政觀,是“立憲與行憲的統一”。圍繞這一中心思想,他分析了憲政與政治思想的關係,認為中國憲政所需要的政治思想,就是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他辨析了憲政與憲法的關係,說“憲政就是憲法之治”,憲法是憲政的前提,並且指出,中國憲政成功的關鍵之一,就是有一部好的憲法,即符合三民主義、具有法治精神和實行地方自治的憲法。憲政成功的另一個關鍵是“行憲”,而這又要求所有的人形成自覺守法的習慣。此外,健全的輿論也很重要,它能夠教育民眾,監督政府,從而助成憲政。 張知本的司法觀,主要把司法理解為“人”(司法人員)來司“法”,形成了“法律與司法人員互動”的司法思想。他提出了“三民主義是司法的最高準繩”的論斷,奠定了司法的“主義”基石。他主張,司法獨立是現代司法的基本原則,也是“五權憲法”的重要原則,應通過一般人和司法界的尊重,保障司法獨立。也要通過實施地方自治,實現司法獨立。對於司法改革,他主張從“人”與“法”兩個方面著眼,特別要加強和改善法律教育,培育優秀的司法官。 張知本的法治觀,是其法學思想的一個總歸宿。為此,他解析了法治的種種概念,並從多方面論證了法治的意義;他從歷史考論與理論探索兩個角度分析了“法治與人治”、“法治與禮治”的關係;對於“如何實現法治”的問題,他提供了幾種答案,包括教育人們自覺守法、在地方自治過程中訓練人們守法和重視律師等。在此基礎上,他憧憬一個“東方法治國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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