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煜邦,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廣東廣寧人,在職大學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肇慶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2023年5月,張煜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歷任肇慶市懷集縣公安局局長,肇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肇慶四會市副市長、公安殃汽抹局局長,肇慶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肇慶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3月1日,據清風肇慶訊息,肇慶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張煜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肇慶市紀委遙歡請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5月,經肇慶市委批准,肇慶市紀委監委對肇慶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張煜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煜邦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在幹部阿鞏良巴職務晉升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案件處理、業務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煜邦嚴重違反黨的蘭市祖市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精朵催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炒屑料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肇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肇慶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煜邦開除黨籍處分;由肇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9月,肇慶市公開通報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張煜邦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問題。
2015年,張煜邦利用其自建房新居入伙之機,收受其管理和服務對象某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1萬元;2022年,張煜邦利用操辦其兒子婚禮之機,收受該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0.3萬元。張煜邦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盼籃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