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滔(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環境污染防治處原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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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滔,男,漢族,1980年4月生,四川隆昌人,碩士研究生學歷。2006年9月參加工作,201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環境污染防治處副處長

2024年4月,張滔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按規定被解除勞動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滔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隆昌
  • 出生日期:1980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2006年9月至2019年7月,先後在成都高新區科技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城市管理和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與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工作;
2019年7月,任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環境污染防治處副處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2月,張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成都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工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6月,經成都高新區黨工委批准,成都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工委對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環境污染防治處原副處長張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滔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追求低級趣味;漠視黨紀國法,乾環保吃環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環保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滔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高新區紀工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區黨工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滔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解除其勞動關係;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0年至2023年,張滔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郭某所送香菸總計4條。2019年至2023年,張滔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蔡某某、郭某等人安排的宴請和KTV唱歌喝酒娛樂活動。張滔還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4月,張滔被開除黨籍,按規定被解除勞動關係;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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