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波(四川省射洪市公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原黨支部書記、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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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波,男,漢族,1980年4月生,四川射洪人,1996年12月參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射洪市公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

2023年7月,張海波因犯貪污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海波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射洪
  • 就職企業:四川省射洪市公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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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曾任射洪市公共汽車公司黨支部書記、經理,射洪市公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1月,張海波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射洪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4月,據廉潔射洪訊息:日前,市紀委監委對射洪市公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張海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海波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工作紀律,不知敬畏,肆意用權;貪慾膨脹,膽大妄為,非法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海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海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刑事處罰

2023年7月,張海波因犯貪污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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