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具(1530-1601),字明遇,號洞齋,明·晉江人。隆慶五年辛未(1571年)進士,官至四川按察使。
基本介紹
- 本名:張治具
- 字號:字明遇,號洞齋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晉江
人物簡介,人物事跡,
人物簡介
清·李清馥《閩中理學淵源考·卷69·按察張洞齋先生治具》據萬曆《志》、雍正間《志》、李氏(李光縉)《景壁集》、葉相國(葉向高)《蒼霞草》為作傳,曰:
“張治具,字明遇,號洞齋,晉江人。
人物事跡
隆慶五年(1571年)進士,授永淳令。即詢民瘼,為豁浮賦三百石。有賈人子賂當道,請鑿礦,爭之不得,設重稅困之;立報罷。
移臨海。作追征,全法考,民稱便。
擢為御史,巡視倉庫,兼河道。持重舉大體,事事治辦。丁內艱。
服闋,赴補扈從。神宗謁陵還,過老子宮,具疏請罷逸游以光盛典,上嘉納之。
命按南畿,復按湖廣。旌廉汰貪,鋤豪強,慎聽訟。在台十一載,三按大都,所至皆有建豎。
轉江西副使,遷參政,升四川按察使。播州民苦楊酋殘暴,避入內地,時議驅之。治具謂:‘播人即吾人,方離穽,而復驅之,非情為。’設法安戢。會江西巡撫追訾計吏事,請量移,不赴調,歸,卒。
治具篤行長者,外坦中嚴,於倫情甚厚。嘗自言:‘平生所為,惟此念不欺。’人鹹信之,以為慥慥君子。
所著有《尚書會解》、《四書初說》、《諸儒辦旨》、《初東集》等書。
葉文忠(葉向高)銘其墓,李衷一(李光縉)撰行狀,云:‘公嘗謂平生惟好賢一念不能自己;解組歸,或坐竟日,語移時,無疾言遽色,非禮義不以道,非國家事不以及,終日無褻媟之容。一動一止,光縉目擊之,而道存雲。’
子國裳,己卯(萬曆七年,1579年)鄉薦。”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38·人物誌·名臣2·張治具》:
“張治具,字明遇。
隆慶辛未進士。令廣西永淳,豁浮賦,罷鑿礦。閱歲,移臨海,去之日,老幼遮道,立祠祀之。
征貴州道御史,補湖廣道,奉命按南畿。旌廉汰貪,如別黑白。日復出按湖廣,風厲倍前,有望風解組去者。
遷江西副使,治贛州,除奸民養砂之術。
復晉其省參政,治饒州。節裁磁器制辦,終任無一役一票到磁所。
擢四川按察使,致政歸。
著《尚書會解》、《四書初說》、《諸儒辨旨》諸書。
子國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