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汝華(江蘇淮安原環保局長)

張汝華(江蘇淮安原環保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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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淮安市檢察院對張汝華涉嫌受賄線索展開秘密初查。聽到風聲的張汝華自知大難臨頭,於2013年12月19日投案自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汝華
  • 曾任職單位:淮安市環保局
審查,判罰,

審查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間,張汝華在擔任淮安市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130多次收受、索要他人賄賂人民幣120餘萬元、歐元2000元、金條2根,並為相關人員謀取利益。20名行賄者中有18名是他的下屬,權錢交易的指向多為買官賣官。鑒於張汝華有自首、立功情節,並於案發後退清全部贓款,法院決定對其從輕減輕處罰。

判罰

2014年9月4日,淮安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張汝華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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