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博,男,5歲,貴州銅仁市印江縣天堂鎮沙壩村人,於2017年11月被殘忍殺害並拋屍荒野,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殺害孩子的兇手竟是自己的繼母,日前,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依法審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某博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貴州
- 性別:男
一句童言5歲男孩被殺,坦白動機 法院判她死緩,
一句童言5歲男孩被殺
2017年11月20日,被害人張某博與被告人嚴某英在一起玩耍時,孩子無心的一句話引起了嚴某英怨恨。
原來,5歲的張某博在玩耍中無意說了一句:“媽媽過幾年要回來。”
正因為這一句無心的童言,嚴某英聽後,擔心張某紅與其前妻復婚,遂心生怨恨並產生了殺害張某博的念頭,隨即將5歲的張某博推倒在沙發上,用棉被捂住其口鼻,之後掐住張某博脖子致其窒息死亡。
為避免事情敗露,在殺死張某博後,嚴某英用口袋裝著孩子屍體拋棄到野外。
發現孩子失蹤,大家開始尋找張某博,嚴某英見此,便謊稱自己找人算命,提供了被害人遺體的大概位置。
公安機關在調查過程中認定,嚴某英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後印江民警在張某紅家中將嚴某英抓獲。
坦白動機 法院判她死緩
近日,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二審審判。
公訴方在法庭上出示了經貴州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被害人死因的鑑定,鑑定稱:被害人張某博死因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根據這份鑑定以及相關證據,公訴方認為,嚴某英僅僅害怕被害人張某博的母親回來,自己被趕出家門,而產生了殺害張某博的犯罪動機,其主觀上積極追求被害人死亡,客觀上造成被害人死亡。非法剝奪無辜未成年生命,其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大,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並建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同時,公訴機關認定,嚴某英到案後積極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認定具有坦白情節。
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主觀上有殺害被害人的動機,客觀上導致被害人死亡,用被子捂住被害人口鼻的行為,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發生,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經綜合審理,法庭認為雖然被告嚴某英的行為導致了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依法應予嚴懲,但鑒於其因婚姻感情問題,臨時起意作案,作案後有一定悔罪表現,且歸案後能如實坦白案情事實,決定對其從寬處理。被告人嚴某英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