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返港經營進出口貿易,創遠東工商企業公司,並經營新聞出版業。後長期從事社會政治活動。1954年發起創辦香港公民協會,任協會委員,後任副主席。1960年與香港革新會主席
貝納祺赴倫敦拜會英國殖民地部官員,要求給港人更多的權力,提出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應由民選。後又升任該會主席。曾擔任聯合國香港協會副主席。還被選為
灣仔區議員、中西區區議會主席。1957年出任市政局議員,1974年任副主席,1983年任主席。1974年被委為立法局議員,連任兩屆。
1964年被委為太平紳士,先後獲OBE及CBE勛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