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有平(甘肅省原政協委員、天水成紀博物館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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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有平,甘肅省原政協委員、天水成紀博物館館長。

2019年6月5日上午,鹹陽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被告單位天水成紀博物館、被告人張有平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在鹹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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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2016年7月,陝西淳化境內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漢雲陵被盜掘,當地警方循線追蹤,從一個盜墓團伙挖出其他盜墓團伙,再擴線、擴人,挖出“孟老大”。
“孟老大”真名孟某建,是西北盜墓“一號”人物,警方深入調查後,“孟老大”背後購買文物的人被當地警方掌握,其中一人為天水成紀博物館館長張有平。
據淳化警方介紹,張在天水、西安等地有多家公司,張和孟經朋友介紹認識。張自稱是文物愛好者,在天水有家私人博物館,和孟有文物方面的交流和交換,後來知道孟是盜墓人,且在陝西、甘肅有影響力,便從孟處收貨。
2017年4月26日,張有平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淳化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5月25日經淳化縣人民檢察院批准,被淳化縣公安局執行逮捕,2017年6月9日被淳化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19年1月3日被鹹陽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

案件庭審

張有平在法庭中稱,他於2015年1月經天水市公安局的一名王姓隊長介紹認識孟某建,2015年8月第一次於孟某建處購買文物,為一對鎏金編鐘的底座。後來,他在孟某建處多次購買文物,多達百餘件,涉及金額約五、六百萬人民幣,之後,他將這些文物陳列於其天水成紀博物館中。
被告單位天水成紀博物館的辯護律師稱,起訴書中“明知”和“主觀故意”不成立,雙方交易涉案物品均是在正常時間進行,被告單位根據其業務範圍購買文物,交易時也遵循行業內的“不問出處,不保真假”的原則,且該案文物交易地點“西安市大唐西市古玩城”是合法的古玩文物交易市場,有嚴格的監管機構,“因此購買者有理由認為在有正規政府監管下的交易是合法的,不應當將本屬於執法機關的監管義務或監管不到位的行政失職強加給一個購買者。”
最終,該案經4個多小時庭審,控辯雙方激烈辯論,法院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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