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熙(海南省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張春熙(海南省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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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熙,男,1972年10月12日出生,漢族,東方市八所鎮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8年1月參加工作,2000年3月1日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海南省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2022年11月,張春熙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春熙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2年10月12日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7.9-1989.6 海南省通什教育學院學習。
1998.1-2000.7 海南省東方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特勤中隊中隊長(期間:1998.4-1998.5,海南省人民警察學校新錄用人民警察培訓班學習;1998.9-2000.7,公安部管理幹部學院學習)。
2000.7-2001.9 海南省東方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教導員(期間:2000.8-2002.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2001.7-2002.11,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訴訟法碩士研究生)。
2001.9-2010.9 海南省東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城鎮綜合執法局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
2010.9-2013.6 東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
2013.6-2017.9 東方市環境衛生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9-2018.4 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4-至今 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兼東方市生態環境六大專項整治聯合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9月,據昌江縣紀委監委訊息: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春熙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海南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正接受昌江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海南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昌江縣紀委監委對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春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春熙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公款接待、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民眾紀律,縱容涉黑組織尋釁滋事和開設賭場違法犯罪活動;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整治違法建築不力;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違規審批套取經費;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方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東方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春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經昌江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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