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旗鼓

張旗鼓,男,漢族,1969年4月出生,江蘇啟東人,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福建省冶金工業設計院有限公司監事長。

2021年2月,張旗鼓被開除公職和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旗鼓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蘇啟東
  • 出生日期:1969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1年7月至2000年10月,歷任福建省閩北地質大隊科員、閩北地質大隊服務公司副經理、經理、閩北地質大隊辦公室主任;
2000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福建省閩北地質大隊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其間,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任清流縣人民政府掛職副縣長);
2006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黨委副書記、大隊長;
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任福建省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任福建省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福建省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正處級);
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任福建省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8年4月至2021年2月,任福建省冶金工業設計院有限公司監事長(享受公司正職待遇)。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月,福建省冶金工業設計院有限公司監事長張旗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紀律審查;經福建省監察委員會指定,龍巖市監察委員會對其立案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2月8日,經中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批准,中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對福建省冶金工業設計院有限公司監事長張旗鼓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黨紀立案審查,經福建省監察委員會指定,龍巖市監察委員會對其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立案調查。
經查,張旗鼓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大額錢款;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旗鼓在擔任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隊長、福建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期間,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事業單位負責人、國有事業(企業)單位委派到國有控股股份公司擔任領導職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濫權妄為謀私逐利,在企業前任領導因經濟犯罪問題被查後接受組織重託,卻重蹈覆轍大搞權錢交易,表面生活節儉,實則貪婪錢財,選定管理服務對象求“圍獵”,是典型的“兩面派”“兩面人”,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損害國有企業黨員幹部的形象,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監察專員辦公室審議並報中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張旗鼓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龍巖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張旗鼓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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