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元(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人大原主席)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7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張文元,男,漢族,1955年4月生,天津市人,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專學歷。曾任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人大主席。

2021年9月,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人大原主席張文元(正處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文元
  • 民族:漢族
  • 籍貫:天津市
  • 出生日期:1955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4.12-1986.12 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服役;
1986.12-1987.03 天津市南郊區南洋鄉武裝部幹事;
1987.03-1988.04 天津市南郊區南洋鄉武裝部副部長;
1988.04-1991.05 天津市南郊區南洋鄉武裝部部長;
1991.05-1992.03 天津市南郊區南洋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1992.03-1995.04 天津市津南區南洋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1995.04-1996.01 天津市津南區南洋鄉副鄉長;
1996.01-1999.01 天津市津南區南洋鎮副鎮長;
(1995.09-1998.07 在天津市委黨校在職大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9.01-2002.01 天津市津南區南洋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2002.01-2011.06 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2011.06-2015.09 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人大主席;
2015.09 退休。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4月,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人大原主席張文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1年8月,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張文元作出逮捕決定。

提起公訴

2021年9月,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人大原主席張文元(正處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文元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文元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副鎮長、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人大主席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