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中共甘肅省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張掖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29號),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生健康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魏士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外文名:Zhangye Health Committee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現任領導:魏士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及省、市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定,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定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制定衛生健康工作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議。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依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方案、計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照程式和要求發布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研究、制訂全市老齡事業發展相關政策。協調和推動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做好老年人權益維護保障工作,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負責推進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依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甘肅省藥品增補目錄,指導落實基本藥物的使用政策措施。
(六)貫徹落實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有關規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國家和省級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追蹤評價,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七)擬訂職業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實施職責範圍內的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八)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和醫療服務評價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
(九)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及省、市人口計生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開展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以及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十)擬訂並實施全市基層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及省、市新時期關於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負責加快推進“健康張掖”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
(十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和地方技術標準。完善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領域的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加大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協調推進中醫藥相關產業發展。
(十三)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和科研攻關工作,做好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四)負責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擬訂全市幹部保健工作計畫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負責公眾健康權益保障工作,維護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基本權益和老年人合法權益。
(十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張掖市計畫生育協會、張掖市紅十字會的業務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衛生健康委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張掖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省、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完善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落實國家和省、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黨組黨務工作和機關政務、事務、黨群等綜合協調工作。承辦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大事項督查督辦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審、教育培訓、考核獎懲、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負責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承擔全市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擬定全市衛生健康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衛生健康科研項目管理、新技術套用、科研基地建設。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對外交流管理工作。指導行業學術團體管理工作。承擔公立醫院黨建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職責,負責全市公立醫院黨建工作的機制建立和工作協調,加強公立醫院黨建工作的政策指導。
(二)規劃財務科。負責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與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衛生健康系統項目建設的落實和監管。承擔機關和預算單位預決算、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各級衛生健康建設項目資金管理和落實。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財務會計、國有資產、項目資金、基本建設、部門決算等工作。
(三)健康宣教科。擬訂全市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和規範,承擔“健康張掖”建設協調推進工作,指導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宣傳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輿情監測與分析、新聞信息發布、媒體採訪協調工作,負責衛生健康重大政策、重點工作、會議活動等宣傳報導。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發布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報導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民信息平台、衛生信息專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健康檔案管理信息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體系等信息化建設,承擔全市衛生健康綜合統計和衛生健康服務調查工作,編制衛生健康年報。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法制監督和健康權益科。組織起草衛生健康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檔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法律解釋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等監督,依法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
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督辦重大違法案件,組織開展法規宣傳和法律法規解釋、執法監督人員培訓與考核認證等工作。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調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政務服務視窗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維護公眾健康權益、衛生健康糾紛處理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基層依法調解處理衛生健康服務糾紛,引導公眾維護合法健康權益。協助做好老年人維權和優待工作。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投訴處理等工作。
協調醫療糾紛調處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負責組織病殘兒醫學鑑定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鑑定。指導市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委員會相關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擬訂全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有關法規、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中的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負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監督用人單位貫徹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情況。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
(五)醫政醫管科(中醫藥科)。擬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機構設定和執業許可、醫護人員註冊管理。負責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及醫師資格考試、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和采供血、血液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護理管理、緊急醫療救援、重點學科和醫德醫風建設。負責行業糾風、醫療廣告審核和打擊“兩非”工作。協助做好公立醫院改革等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醫療服務和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開展藥品使用檢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保障公立醫療機構臨床用藥及醫用耗材使用需求。負責中醫藥事業發展,包括中醫醫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養、中醫藥信息化建設,中醫機構、人員準入、廣告審核等。制定並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和全市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組織實施基層中醫藥工作,指導綜合醫療衛生健康機構中醫藥工作,規範中醫醫療服務秩序。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及名中醫評選等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協助推進中醫藥產業發展、中醫藥文化建設、養生保健及旅遊產品開發。制定及組織實施中醫藥醫養結合政策,組織開展全市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制定全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協助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交流合作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協調組織中醫藥產業博覽會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衛生健康服務“三下鄉”工作。
(六)基層衛生健康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全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髮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層醫療機構評審評價、績效考核等工作。牽頭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相關政策並組織考核評價。組織實施行業對口幫扶,綜合協調衛生健康援藏工作。
擬訂艱苦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傾斜照顧政策,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均衡發展。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調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的事項。承擔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和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協調推進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對各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行考核和評估。研究制定健康幫扶政策措施,保障貧困人口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升貧困地區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保障水平。
(七)疾病預防控制和應急科。擬訂全市國家免疫規劃、重大傳染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與發布工作。協助處置傳染病突發疫情。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地方病及其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方案。制定和實施加強區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的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市、縣區、鄉鎮和社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路。
負責擬訂食品安全、食品營養健康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宣傳貫徹和追蹤評價食品安全標準。負責擬訂市居民營養規劃、計畫,指導市級和各縣區食品營養工作。承辦禁毒相關業務。承擔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衛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重大活動衛生保障任務。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
(八)婦幼健康和人口監測科。負責擬訂全市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及婦女兒童多發病、常見病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婦幼保健機構、婦幼衛生專業隊伍建設及業務工作,對婦幼保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實施婦幼保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及婦幼健康促進計畫。參與全市婦女和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負責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實施和母嬰保健、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管理。
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擬訂全市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方案並組織考核、評估,指導和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監測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發展動態,提出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幹部提拔任用和評先評優計畫生育審查,協助查處黨員幹部違紀超生問題。負責城鎮居民再生育審核。貫徹落實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相關政策,擬訂並實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和計畫生育家庭獎勵、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及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承擔市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幹部保健和老齡健康科。擬訂全市幹部保健工作計畫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管理,組織安排保健對象年度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負責協調保健對象重大病情的會診和醫療救治工作。負責幹部保健專家庫建設及後備梯隊的選拔和培養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建議,研究、制訂全市老齡事業發展相關政策。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做好老年人權益維護保障工作,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行政編制

市衛生健康委機關行政編制2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級職數15名。保留機關後勤事業編制1名。
市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魏士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