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統計局

張掖市統計局,是張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國家、省上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定全市統計改革建設規劃和部門規範性檔案。
2.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國民經濟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研究制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畫,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5.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組織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7.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報名和組織全市統計專業崗位培訓。
8.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縣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宋明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檢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人事、工資管理、資產與車輛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統計業務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承擔工作信息、工作督察、安全保密、機關財務和日常事務性工作;綜合協調與調查隊、食指有關部門及縣區統計系統的政務工作。
(二)綜合核算科
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性的統計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國民經濟生產總值;編纂發布全市綜合性統計資料;完成專業統計報表;負責業務範圍內的數據質量;指導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社會服務業的統計調查;負責信息產業、中介服務業等產業統計工作和服務業統計分析、監測和預警工作;對統計數據進行分析研究。
(三)城市經濟統計科
負責蒐集、整理工業統計方面的統計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組織實施上級業務部門布置的關於工業經濟方面的統計調查工作;完成專業統計報表;負責業務範圍內的數據質量;指導縣區業務工作。
(四)農村經濟統計科
負責蒐集、整理、提供金市農業生產情況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調查資料;完成全市農產量、農村住戶、畜牧業及農村固定資產投資等抽樣調查的組織、協調和指導、上報工作;完成全市年度、季度農林牧漁服務業產值核算;完成全市縣域、鄉鎮及村區域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的統計上報;組織實施上級業務部門布置的關於其他農村經濟方面的統計調查工作;負責業務範圍內的數據質量;指導縣區業務工作;負責全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計監測工作。
(五)能源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統計調查制度,規劃、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統計工作,蒐集、整理、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能耗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統計數據進行分析研究,完成專業統計報表;負責業務範圍內的數據質量;指導縣區業務工作。
(六)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科
負責蒐集、整理、提供全市社會、勞資、從業人員及大中企業科技活動情況等方面的統計資料;負責承擔上級業務部門布置的人口抽樣調查、專項調查、重點調查及大型普查;分析研究全市社會、人口、勞資、科技方面發展變化情況,提供分析報告;完成專業統計報表;負責業務範圍內的數據質量;指導縣區業務工作。
(七)服務業科
建立統一規範的服務業統計制度;組織實施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服務業統計數據和統計資料;組織、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基層的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檢查和評估有關服務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統計分析研究。
(八)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局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和建築業統計調查制度,開展有關專項調查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和建築業統計數據的蒐集、整理和諮詢等工作,負責數據質量的檢查和評估;組織開展統計分析、調查研究和形勢預測,做好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和建築業的統計監測和服務工作,為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固定資產投資政策提供依據;負責歸口管理房地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統計;組織指導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業務培訓、經驗交流,推廣先進統計調查方法等統計基礎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