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地方稅務局

張掖市地方稅務局

張掖市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7月,現設10個職能科室(辦公室、人教科、監察科、計財科、法規科、征管和納稅服務科、稅政科、社會保險費管理科、發票管理科、計算機信息管理科)和2個直屬單位(稽查局、幹部培訓中心),下轄甘州臨澤高台山丹、民樂、肅南6個縣區局及所屬50個基層征管單位,擔負著全市17759戶納稅人13個地方稅種的徵收管理、5項社保基金征繳及工會經費、殘疾人保障金、甘肅教育附加、價格調節基金等規費代征工作。

2017年11月,張掖市地方稅務局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張掖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張掖市國家稅務局、張掖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地方稅務局
  • 外文名:ZhangYe Local Taxation Bureau
  • 地點:張掖市甘州區
  • 性質:黨政機關
  • 職能:地方稅務管理
  • 簡稱:張掖市地稅局
  • 所在省:甘肅省
  • 所在市:張掖市
發展建設,組織構架,現任領導,機構職能,所獲榮譽,

發展建設

組建18年來,共組織各項地方稅費收入87.5億元,年均凶樂疊墓增長25%以上,其中地方稅收58億元,社會保險基金29.5億元。自2005年以來,稅費收入每年增收均在1億元以上。2011年共汽辨犁組織各項收入18.61億元,同比增長50.4%,增收6.24億元,其中地方稅收順利突破10億大關,提前2個月完成年度收入計畫,入庫10.3億元,完成年計畫的121.3%,超收1.81億元,同比增長40.87%,增收2.99億元,市縣兩級一般預算收入完成6.23億元,同比增長45.22%,增收1.23億元;征繳社會保險費8.02億元,完成年計畫的143.7%,同比增長63.8%,增收3.12億元,提前3個月完成年度收入計畫。 近年來,全市地稅系統在省局黨組和張掖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自覺服從服務於張掖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全面實施“管理強稅、信息管稅、人才興稅、文化育人”四大工程,抓班子帶隊伍,抓管理促收入,抓機關艱背炒帶基層,全系統收入規模不斷擴大,征管質量顯著提高,隊伍建設成效明顯,征管改革穩步推進,地稅工作走出了一條跨躍式發展之路,為促進張掖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組織構架

全市地稅系鞏愉榜白統現有幹部職工441人,其中黨員327人,占總人數的74.1%;大專以上學歷411人,占總人數的94.2%,其中本科以上學歷的276人;女幹部128人,退休幹部職工30人。全系統共有25人取得註冊稅務師資格,3人取得註冊會計師資格,注稅注會人數占到辯夜坑幹部總數的6.5%,共有392人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占幹部總數的88.9%,其中二級以上達到265人,占幹部總數的61%。

現任領導

張智(黨委書記、局長)
王登進(黨委委員、副局長)
公元新(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鐵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易學民(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俊(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宏濱(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江(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曉東(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岩青(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彭惠君(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建勤(副局長)
蘇春先(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何凌(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本地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本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市局先後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為“全國閥戰民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2008年12月)、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表彰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2009年),獲得“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連續多年在全市營造發展環境千人民主測評和“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單位”評比中名列訂協第一,市局領導班子連續多年被省局評為全省地稅系統“好班子”、“優秀班子”和“標兵班子”。甘州區局、民樂縣局已分別創建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和省級文明單位;甘州區地稅局東北郊分局創建為國家級“青年文明號”。全系統獲得省、市級表彰的勞動模範、優秀共產黨員、稅收業務標兵、文明禮儀標兵、征管能手、優秀稅務工作者、巾幗建功立業先進個人、“十佳”青年衛士等190多人次。地稅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肯定。
2017年11月,張掖市地方稅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張掖市地稅局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本地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本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市局先後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2008年12月)、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表彰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2009年),獲得“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連續多年在全市營造發展環境千人民主測評和“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單位”評比中名列第一,市局領導班子連續多年被省局評為全省地稅系統“好班子”、“優秀班子”和“標兵班子”。甘州區局、民樂縣局已分別創建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和省級文明單位;甘州區地稅局東北郊分局創建為國家級“青年文明號”。全系統獲得省、市級表彰的勞動模範、優秀共產黨員、稅收業務標兵、文明禮儀標兵、征管能手、優秀稅務工作者、巾幗建功立業先進個人、“十佳”青年衛士等190多人次。地稅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肯定。
2017年11月,張掖市地方稅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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