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我偉,曾任北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原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
2017年8月17日,據廣西北海市紀委訊息,經中共北海市委員會批准,中共北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北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原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張我偉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我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由北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給予張我偉撤職處分,按主任科員安排工作。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北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原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7日,據廣西北海市紀委訊息,經中共北海市委員會批准,中共北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北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原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張我偉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我偉作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組織紀律,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且在黨的十八大後頂風違紀,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北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北海市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張我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由北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給予張我偉撤職處分,按主任科員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