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惟勤

張惟勤(生卒年月不詳),原名大業,號梅琴,連州高良水(現連州鎮泥潭村)人。清道光癸未科(1823年)進士,歷任山西五台縣、陽曲縣知縣,後升為代州州署,大同府事,連任戊子、辛卯兩科山西鄉試同考官。張惟勤為官廉潔,所到之處皆有惠政。在山西“孫阜昌賄賂窩案”中, 山西官員大都有染,獨有張惟勤一人清正廉潔,沒有受到牽連,留下美名。

基本介紹

  • 本名:張惟勤
  • :梅琴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連州高良水(現連州鎮泥潭村)
人物生平,個人作品,

人物生平

張惟勤,連州高良水(今湟本大布坪)人。清道光三年癸未(1823年)科進士,歷任山西五台縣、陽曲縣知縣,後升代州(今山西代縣)直隸州署,大同府(今大同市)事。在任潔己愛民,皆有惠政。時五台縣旁有太谷縣,富豪孫阜昌建造園亭,遣工往五台山取石,旋被刁民楊逢春、史萬年誣以盜取禁地佳石,赴縣控告。五台縣令張惟勤赴實地勘察,卻查取石處並非禁地,重責楊、史二人,將案撤銷。二人竟往省上控案,並把惟勤告上,省上委託陽曲縣知縣李審辦。孫阜昌懼怕,送銀四萬兩,向山西省巡撫以下辦案官員,各有賄賂。此事驚動朝廷,把山西受賄官員革劾,並派楊威將軍赴晉查辦。經查清案定,與張惟勤前審無異。於是,陽曲縣李判絞刑,巡撫革職,藩臬道府俱降三級,唯有惟勤一人無累,聞者欣服。

個人作品

著有《惜陰齋見聞錄》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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