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忠民(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忠民(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基本介紹

  • 出生地:河南方城
  • 畢業院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主要成就:出版《一元到多元:生態訴訟的實證研究》《能源契約論》兩部專著
  • 代表作品:《一元到多元:生態訴訟的實證研究》《能源契約論》
  • 職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忠民,男,河南方城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萬人計畫”青年拔尖人才;兼任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理事、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先後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學士(2001)、法學碩士(2004)、法學博士(2008)和美國佛蒙特法學院環境法碩士(2012)等學位;歷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2008)、副教授(2013)、教授(2016)、博士生導師(2017)、文瀾青年學者(2018);曾參與籌建中華環保聯合會(2004-2005);在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掛職鍛鍊(2009-2010);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2010-2011)和美國佛蒙特法學院(2011-2012)做訪問學者。主要從事環境司法、能源法的研究。
出版《一元到多元:生態訴訟的實證研究》《能源契約論》兩部專著;合作撰寫《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環境司法專門化:現狀調查與制度重構》《環境損害賠償法的理論與實踐》《理想與現實:中國環境侵權糾紛現狀及救濟機制構建》等數本著作;參編《環境法導論》《環境法》《環境法原理》等三部教材;在《中國法學》《法商研究》《法學》《環球法律評論》《法律科學》《人民日報·理論》《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環境保護》等報刊上發表論文四十餘篇,其中多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青年項目,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財政部、湖北省社科基金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等十餘項課題;核心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國家環保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理論重大課題等多項研究,以及多部法律、司法解釋、部門規章和地方性立法的起草和修訂工作。
在環境司法的實證研究、能源法的基礎理論研究等領域有所創新,最早開始關注和嘗試對於環境裁判文書進行統計和分析,提出能源契約、能源正義等概念和分析框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