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澤肢解僚屬案

張彥澤肢解僚屬案,此案發生於後晉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彥澤肢解僚屬案
  • 發生年代:後晉
  • 涉及人物:張彥澤
  • 出處:《舊五代史·晉書·高祖紀》《舊五代史·晉書·張彥澤傳》《資治通鑑·後晉紀·高祖天福七年》
案件詳情,案件分析,

案件詳情

後晉高祖天福七年閏三月,涇州節度使王周奏前任州節度使張彥澤,在任期間,違犯刑律,虐待百姓。王周所奏張彥澤違法之事有二十六條。四月,右諫議大夫鄭受益又兩次彈劾張彥澤節度涇州時,用酷刑肢解原州掌書記張式、部曲楊洪等人,並奪走張式之妻。鄭受益奏請捕張彥澤入獄,申明其罪,依律處之。張式遇害時,張式家人也曾抗訴張彥澤之罪。但由於晉高祖石敬瑭以張彥澤有功於晉,故不治其罪,鄭受益奏文也被扣壓。朝臣趙昭儉與刑部郎中李濤共議張彥澤之罪,楊昭儉多次上疏說:“天子君臨四海,日理萬機,壓抑諫臣,不罰有罪,雖設諫官,但言路不通。御史台為彈糾之司,本當為銜冤者昭雪,但陛下寬仁太甚,虛設官司。因此才使節度使敢慢侮朝章,屠害幕吏。如其只圖安定節度使跋扈之心,不如體恤冤家之苦,請誅殺張彥澤以謝軍吏。”四月庚申,刑部郎中李濤、張麟,刑部員外郎麻麟、王禧四人,再共同上疏石敬瑭,並面陳張彥澤之罪。訴詞懇切,聲色俱厲。晉高祖石敬瑭先是怒叱李濤等人。然李濤等陳訴如初。晉高祖說:“我與張彥澤曾立誓約,所以恕他死罪。”李濤激辯說:“您與張彥澤私下立誓,現在不肯食其言,但您還曾賜范延光鐵券,如今還在嗎?”范延光已因謀反案被殺。晉高祖無言以對,故判張彥澤之罪說:“張彥澤殘害賓佐,殺死僚屬,冤聲穢跡,流聞四方,訴狀頻至,訟詞甚切,尚以曾立微功,特示恩典,宜削張彥澤官爵一級。其張式宜贈官,張式父張鐸、弟張守貞、子張希范並皆受官,於涇州賜錢十萬,差人安置張式靈柩於家鄉,以前所收張式財產全部歸還其家。”最後降職處罰張彥澤,了結此案。

案件分析

張彥澤肢解僚佐張式、楊洪等人,罪當處斬,然由於張彥澤與石敬瑭曾盟誓約,石敬瑭只降其職,遠輕於刑律,時人以為深失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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