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初始登記收費80元/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抵押權初始登記
- 事項類型:服務事項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許可對象:服務相對人
- 是否收費:是
- 收費標準:住宅:手續費3‰,登記費80元/套。
- 許可數量:無限制
- 法定期限:10個工作日
- 監督部門: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訴中心
- 投訴電話:0744-8220693
- 諮詢電話:0744-8219122
- 聯繫人:王吉庸
- 單位網址:www.zjjfdc.com
- 承諾期限:10個工作日
許可依據,收費依據,許可條件,許可程式,視窗地點,交通線路,工作時間,
許可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8號
收費依據
《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建設廳關於規範房產交易手續費的通知》(湘價服〔2009〕34號)
許可條件
一、抵押權初始登記
1、土地使用證書;
2、房屋所有權證書;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抵押權變更登記
1、因抵押人的名稱、地址發生改變而發生的房地產抵押權的變更;
2、因抵押物的地址、面積發生改變而發生的房地產抵押權的變更;
3、因抵押權內容的改變而發生的房地產抵押權的變更;
4、房地產抵押權主體不發生改變,只是實體和內容發生改變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抵押權轉移登記
1、債權人發生改變;
2、主體發生改變,客體不發生改變。
許可程式
一、申請
申請是當事人提出辦理抵押登記的意見表示
申請書登記機構統一製作,申請人只需選擇內容填入申請書籤字即可。
二、受理
主要是登記機構審查以下事項
1、核實房屋所有權信息;
2、查驗資料是否齊全、要件是否齊備;
3、核對當事人身份狀況;
4、詢問當事人並製作詢問筆錄;
5、對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受理。
三、審核
再次對房屋所有狀況、證書的真偽,證書的記載事項是否與登記簿記載一致以及權屬是否清楚,材料是否齊全等進行審核。
四、載入登記簿
登記人員對擬登記事項確認無誤以後,應將房屋登記事項準確、完整地載入登記簿。
五、發證
按照登記簿記載事項繕寫房屋他項權證書。
視窗地點
張家界市永定區子午路499號。
交通線路
乘2、3、4、6、8路公車到永定區子午路口下車。
工作時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夏季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