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實施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 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與市場準入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 負責組織、指導和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組織職責內違法案件的查處。
(四) 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按許可權配合開展反壟斷執法查處工作。
(五) 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按許可權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 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及纖維製品質量監督工作。
(七)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八) 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職責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執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 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 依職權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一) 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 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制定的相關工作。對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 負責統一管理、監督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五) 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 負責統一管理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利用等工作。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落實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政策和措施。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相關工作。組織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七) 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永定區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市場準入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提升監管隊伍職業化水平。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源發性、區域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投訴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和業務工作外的其他中心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擬訂全區市場監管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市場監管綜合分析和相關政策研究。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區市場監管局統計工作。承擔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專項整治工作。
(二)法制股。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制度規定。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承辦或組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擔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落實法律顧問制度。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登記註冊股(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組織執行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的措施、辦法。承擔職責內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承擔區本級和指導全區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促進小微企業成長。
組織制定並實施行政許可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承擔市場監管行政審批、許可、登記註冊、評審及認證的受理、辦理、服務工作。負責行政許可結果的公示及有關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跟蹤、督促市場行政許可辦理情況。
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有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動態管理。負責行政審批服務流程標準化建設。負責或牽頭組織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平台建設及數據支撐工作。
(四)信用監督管理股。擬定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永定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負責在區市場監管局登記註冊企業的信用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五)價格監督檢查股。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和明碼標價監管工作,依法查處相關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六)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市場信用分類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協調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七)廣告監督管理股。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廣告監督管理活動和廣告監測工作。負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八)質量標準監督管理股。負責擬訂實施全區標準化戰略和政策措施。協調指導全區標準化工作,監督全區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組織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推行採用國際標準。承擔全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商品條碼及法人資料庫相關工作。擬定推進質量強區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全區巨觀質量進行綜合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品牌建設。組織開展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配合做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缺陷產品召回和服務質量監督監測工作。擬定全區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風險監控、分類監管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纖維及纖維製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對監督抽查不合格市場主體的處理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九)食品藥品和特種設備安全協調應急股。負責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全區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特種設備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定期公布全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信息。擬訂定市場監督管理應急預案,組織協調職責內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十)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協助開展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的市場準入,組織開展食品生產者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制售分離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市場準入和監督檢查,指導生產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制定全區食品生產領域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一)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全區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食品流通環節市場準入相關工作及日常監管。制定全區食品流通領域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流通領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二)特殊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和指導全區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食鹽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職責內特殊食品生產環節的市場準入生產現場核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開展特殊食品日常監管工作。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化妝品經營者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實施全區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組織開展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相關統計工作。制定全區特殊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不合格特殊食品、化妝品的核查、處置、召回。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和指導全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餐飲服務者落實主體責任措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市場準入相關工作及日常監管工作。承擔職責內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全區餐飲領域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四)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擬定全區藥品零售監管措施、計畫並組織實施、依許可權組織、指導藥品生產、經營環節的許可、檢查以及藥品生產經營。配合做好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實施國家鼓勵藥品創新、產業服務政策。承擔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工作。承擔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全區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督促指導不合格醫療器械的核查、處置、召回。制定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推廣套用。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六)計量認證認可股。負責全區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認證評審、審核人員和有關實驗室檢驗、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推動全區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及自願性認證活動的開展,並負責相關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機構在全區的認證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七)智慧財產權管理股。負責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制定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並按許可權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相關前置服務工作。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指導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負責與企業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聯絡和業務指導。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推動落實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檢定和其他相關標準,負責原產地地理標誌專用權保護。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和維權援助。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八)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投訴舉報辦公室)。擬定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分流工作流程及規章制度;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分流工作;承擔全區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網路平台業務套用工作;承擔消費預警信息發布,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協調調度、信息反饋等工作。擬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開展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調解消費爭議。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調度、協調和處置等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九)財務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裝備採購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
(二十)人事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的機構編制、檔案、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網路教育)。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獎懲工作。承擔出國境人員審核等幹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並指導基層單位的黨組織建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日常事務,協助開展紀檢監察、 督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委員會辦公室(非公黨建辦公室)。在區委組織部兩新工委指導下,指導全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特別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負責管理直屬非公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黎坪市場監督管理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