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永定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加掛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根據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張定委[2005]4號)精神,設定張家界市永定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加掛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界市永定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領導職數:5人
- 局長:1名
- 副局長:3名
- 紀檢組長:1名
簡介,職能調整,
簡介
張家界市永定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加掛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根據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張定委[2005]4號)精神,設定張家界市永定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加掛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根據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張定委[2005]4號)精神,設定張家界市永定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加掛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職能調整
在原有職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職能:
(一)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職能。
(二)原由區衛生局承擔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能。
(三)原由區內貿行業管理辦公室承擔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職能。
(四)原由區鄉鎮企業局承擔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職能;原由區公安分局承擔的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職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加掛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核定機關編制11名,其中行政編制2 名,全額事業編制8名(實行公務員管理),工勤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兼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