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物價局

張家港市物價局成立於1988年2月,履行張家港市人民政府價格工作職能,負責對全市價格活動實行調控、管理、監督和服務。內設綜合科(價格行政執法科)、價格管理科、收費管理科等職能部門,下屬張家港市物價檢查所(價格舉報中心)、市價格認證中心(價格監測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港市物價局
  • 成立日期:1988-02
  • 機構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 職能:調控、管理、監督價格活動
主要職能,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管理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草擬地方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的規章和實施細則;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價格改革方案。根據國家巨觀調控措施的要求,結合地方實際情況,編制價格改革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物價總水平年度控制目標建議及相應的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 協管蘇州市以上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行政機關收費標準,提出價格和收費調整的建議,並組織具體實施。組織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年檢工作。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訂並調整市管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制訂市管價格和收費的作價原則、辦法;發布價格(收費)公告,組織價格聽證。指導、監督市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和鎮價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行業價格管理工作,處理價格爭議。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承擔建立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和實施特殊情況的價格干預措施方面的有關工作;建立價格監測制度,負責全市價格動態的監測、價格水平變動的統計、分析和預測市場價格走勢,提出價格調控及相關經濟政策建議。組織全市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健全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和亂收費案件及不正當價格行為,推行明碼標價,指導價格社會監督工作(職工、街道、鎮村價格監督活動);負責全市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 組織工農業產品價格及收費成本調查工作;開展價格信息網路服務;指導涉案物品價格鑑證、價格評估,組織開展價格諮詢、價格認證等工作。組織開展價格理論和實踐問題的調查研究,指導價格學會工作,組織全市價格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各科、所、中心,各鎮(區)物價管理組:
因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現將局領導工作分工調整如下:
張 璇局長主持物價局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財務和價格協會工作。
沈一平副局長分管價格管理科、收費管理科和價格成本監審科工作。兼管農本調查、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網路和鄉鎮物價工作。
倪雷興副局長分管價格認證中心工作。兼管價格爭議調解工作。 吳永生紀檢組長分管辦公室和局紀檢監察工作。
主抓價格誠信城市創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兼管局機關黨務、工青婦、經濟薄弱村幫扶、精神文明創建、依法行政、效能建設和安全工作。
沈 斌副局長分管物價檢查所工作。兼管價格舉報中心、案件審理和“110聯動”等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中路70號國脈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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