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址:張家港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組織
  • 機構設定:辦公室 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和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的就業和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全市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就業的管理政策。
(三)負責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四)負責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健全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管理辦法;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五)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和政策;綜合管理來本市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來本市工作的優秀外國專家表彰獎勵工作。
(六)負責轉業軍官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轉業軍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全市年度軍轉安置工作;負責轉業軍官教育培訓工作;協調全市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管理服務工作。
(七)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統籌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擬訂全市社會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定點單位管理和結算辦法;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醫療救助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完善應對預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公務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錄用、任免、辭職、辭退、培訓、考核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辦法;擬訂全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及人員聘用等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
(十)負責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係和勞動監察等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蘇州市有關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宣傳、培訓、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網路,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事業統計公報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三)指導各鎮(區)、所屬單位和其他部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能
主要職能:綜合協調局內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文秘、宣傳、機要、檔案、安全保密、行政後勤、信息(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本局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和領導指示事項的協調、督辦和督查工作;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
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主要工作職能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相關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動態的收集和綜合研究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擔本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相關法律事務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彙編事宜;組織承擔局外法規性檔案徵求本局意見的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監督工作規則;負責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負責民眾來信、來電、來訪和網上信訪工作以及上級轉辦、交辦、督辦等信訪工作;負責“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諮詢熱線的日常管理工作。
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科主要工作職能
主要職能: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監督實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組織協調規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批、實施調度和項目管理;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承擔編制本部門預決算草案工作;負責本局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局財政性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負責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信息和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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