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場城址
- 所在地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縣
- 所處時期:漢代
- 占地面積:0.96平方千米
- 保護級別:全國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編號:Ⅰ-217
歷史沿革,遺址特點,文物遺存,研究價值,歷史文化,旅遊信息,
歷史沿革
1984年,對張家場古城進行了科學普查和考古發掘。
1986年,張家場城址被鹽池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1988年被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為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1999年、2009年又一次對張家場古城進行了科學普查和考古發掘,共發掘13座墓葬。
2006年5月25日,張家場城址公布為全國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遺址特點
張家場城址為西漢昫衍縣城。城址平面呈長方形。東西長1200米,南北寬800米,面積0.96平方公里。城牆系黃土夯築,殘高1-3米,東、西牆開門。城牆為黃土夯築,殘存高度為1-6米,基寬8米,夯層厚0.15-0.20米。城內有東、西向街道遺蹟,已發現東向城門,城的中部有建築遺蹟,面積約250平方米。古城周圍,已探明約10平方公里的漢代古墓群,已發掘的8座墓室分別為磚室墓、石室墓、土坯墓、土洞墓,形制均為長方形斜坡式墓道,半圓形券拱單室。
文物遺存
張家場城址地面散布大量陶器殘片,有大板瓦、筒瓦、捲雲紋瓦當、空心磚等漢代建築材料。還出土遊牧民族風格的扁平壺,西漢和新莽時的古錢幣“五銖”、“貨布”、“貨泉”、“大泉五十”、“小泉直一”、“大布黃千”、“一刀平五千”及銅印章、銅鏡、箭鏃、蓋弓帽等文物近1噸。人字形銅齒輪反映了當時的工藝水平。古城內遍布漢代繩紋磚瓦、陶器殘片和生鐵塊,曾出土過兩千多斤秦漢錢幣。隨葬品有陶灶、壺、博山爐、斧、甑等。
張家場古城及墓葬共出土器物千餘件,計有陶器、銅器、鐵器、雞蛋殼、鹽塊和大牲畜骨骼等。以陶器為大宗,器形有罐、倉、灶、鼎、博山爐、鐎斗、圓壺、方壺、扁壺、盤等;次為銅器,器形有釜、甗、勺、車馬飾件、帶鉤、鋪首、漢五珠及印章等。
張家場城址出土遺物該遺址採集和徵集的遺物主要是建築材料和生活用具。按質地可分為陶器、銅器、鐵器、骨器等,還有一定數量的封泥。
研究價值
張家場城址是寧夏乃至鄂爾多斯台地保存最為完好,存在時間最長的秦漢古城之一,為研究秦漢時期北方城市布局、邊疆遊牧文化與中原農耕文化的交流與融合以及少數民族歷史文化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歷史文化
旅遊信息
張家場城址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鹽池縣302省道,須乘車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