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場城址

張家場城址

張家場城址,又稱張家場古城,位於鹽池縣城西北17千米的花馬池鎮張家場村。城址東南距張家場村0.7千米,南至明代長城二道邊1.5千米。城址平面呈長方形,東西長1200米,南北寬800米,面積0.96平方千米。

張家場古城為秦代後期至東漢初年,時間延續超過200年以上。張家場古城在秦漢時期曾是一座少數民族聚居、畜牧業發達、商品交易頻繁的中心城市。是寧夏乃至鄂爾多斯台地保存最為完好、存在時間最長的秦漢古城之一。

2006年5月25日,張家場城址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場城址
  • 所在地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縣
  • 所處時期:漢代
  • 占地面積:0.96平方千米
  • 保護級別:全國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編號:Ⅰ-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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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1984年,對張家場古城進行了科學普查和考古發掘。
張家場城址張家場城址
1986年,張家場城址被鹽池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1988年被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為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1999年、2009年又一次對張家場古城進行了科學普查和考古發掘,共發掘13座墓葬。
2006年5月25日,張家場城址公布為全國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遺址特點

張家場城址為西漢昫衍縣城。城址平面呈長方形。東西長1200米,南北寬800米,面積0.96平方公里。城牆系黃土夯築,殘高1-3米,東、西牆開門。城牆為黃土夯築,殘存高度為1-6米,基寬8米,夯層厚0.15-0.20米。城內有東、西向街道遺蹟,已發現東向城門,城的中部有建築遺蹟,面積約250平方米。古城周圍,已探明約10平方公里的漢代古墓群,已發掘的8座墓室分別為磚室墓、石室墓、土坯墓、土洞墓,形制均為長方形斜坡式墓道,半圓形券拱單室。

文物遺存

張家場城址地面散布大量陶器殘片,有大板瓦、筒瓦、捲雲紋瓦當、空心磚等漢代建築材料。還出土遊牧民族風格的扁平壺,西漢和新莽時的古錢幣“五銖”、“貨布”、“貨泉”、“大泉五十”、“小泉直一”、“大布黃千”、“一刀平五千”及銅印章、銅鏡、箭鏃、蓋弓帽等文物近1噸。人字形銅齒輪反映了當時的工藝水平。古城內遍布漢代繩紋磚瓦、陶器殘片和生鐵塊,曾出土過兩千多斤秦漢錢幣。隨葬品有陶灶、壺、博山爐、斧、甑等。
文物遺存文物遺存
張家場古城及墓葬共出土器物千餘件,計有陶器、銅器、鐵器、雞蛋殼、鹽塊和大牲畜骨骼等。以陶器為大宗,器形有、倉、灶、、博山爐、鐎斗、圓壺、方壺、扁壺、盤等;次為銅器,器形有釜、、勺、車馬飾件、帶鉤、鋪首、漢五珠及印章等。
張家場城址出土遺物該遺址採集和徵集的遺物主要是建築材料和生活用具。按質地可分為陶器、銅器、鐵器、骨器等,還有一定數量的封泥。

研究價值

張家場城址是寧夏乃至鄂爾多斯台地保存最為完好,存在時間最長的秦漢古城之一,為研究秦漢時期北方城市布局、邊疆遊牧文化與中原農耕文化的交流與融合以及少數民族歷史文化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歷史文化

春秋戰國時期,中原地區諸侯爭霸,戰爭不息。各諸侯自立為王,即東周列國時代。 在諸侯國之間的戰爭中,位於西部的秦國日趨發展起來,成為強國。秦穆公三十七年(公元前623年),秦穆公用由余之計,遂稱霸西戎,有“秦穆公得由余,七戎八國服於秦”的記載。當時寧夏境內居住著戎族部落,戎族又分為許多支,其中一支是煦衍戎,居住在今鹽池境內,此時已臣服於秦。到了西漢,劃分行政區屬,在原來煦衍戎耕牧的地方設立了煦衍縣,隸屬於北地郡。東漢時,撤銷了煦衍縣行政建制,其地仍隸屬於北地郡。因此,《漢書·地理志》記載:“煦衍縣西漢有,東漢無。” 據此,張家場古城應當是西漢時期所置的煦衍縣城址,眾多的考古資料也證明了這一點。

旅遊信息

張家場城址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鹽池縣302省道,須乘車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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