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蔚縣科學技術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縣科學技術和防震減災工作。
(一)組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科技和地震方面方針、政策、法規,根據本地區情況調研、制訂具體規定和實施措施,檢查指導縣直有關部門及各鄉鎮的執行情況。
(二)組織推動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科技管理、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體系,推動科技示範鄉、村、戶的發展。
(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四)研究制訂本地區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轄區內防震減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歸口管理科技計畫和科技成果,負責全縣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鑑定及獎勵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縣技術市場工作。
(七)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歸口管理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和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八)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山區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和社會建設。
(九)歸口管理、分配科技三項費用。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
(十一)編制轄區內防震減災規劃、計畫;制定防震減災工作目標和方案;編制地震應急預案。
(十二)監督管理轄區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負責轄區內地震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指導和推進鄉(鎮)民居抗震設防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轄區內地震災害預防工作,進行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轄區內地震群測群防和“三網一員”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地震巨觀異常信息的上報、落實和處置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蔚縣科學技術局設3個職能股(室),股級職數3名;1個下屬事業單位(股級),股級職數2名。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行政事務、黨務、後勤、財務、文印、檔案文書、老幹部管理等工作。
(二)計畫成果股:負責科技計畫項目的篩選、申報、組織實施以及科技成果鑑定、評獎、推廣工作;負責編制縣級科技發展計畫;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工作;負責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工作。
(三)科技管理股:負責科技體制改革、科技信息、民營科技企業、科技示範鄉、村、戶管理、技術培訓、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和民辦科研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初評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技術市場、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防震減災工作。
(四)地震監測所:依法對全縣重點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及抗震設防要求標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地震活動與地震前兆的信息進行監測、分析、處理,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防震減災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的研究與套用,積極、有效、科學、慎重地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