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由市殘聯、市司法局聯合成立的市殘疾人法律維權服務中心在市司法局掛牌,今後,殘疾人朋友如有依法請求國家賠償,主張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產生的民事權益等十一項權益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口市殘疾人法律維權服務中心
- 掛牌時間:6月28日
- 服務範圍: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 制度:四個當日
內容
殘疾人法律維權服務中心的十一項服務範圍分別為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請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請求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賠償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契約糾紛,偽劣農藥、種子、化肥坑農,因環境污染造成種植、養殖業損害和其他人身損害的涉農案件;主張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產生的民事權益的;主張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殘疾人其他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事項。
另外,對殘疾人申請法律援助,凡是符合條件的,服務中心將落實“視窗當日受理、領導當日審批、業務當日指派、律師當日介入”的“四個當日”制度,強化部門間溝通聯絡和配合協作,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