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宣化區醫療保障局

張家口市宣化區醫療保障局

張家口市宣化區醫療保障局(簡稱區醫療保障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張家口市委辦公室、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宣化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張辦字〔2019〕13號),區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口市宣化區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Zhangjiakou Xuanhua District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落實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以及政策、制度、規劃和標準。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建設智慧型監控平台,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並組織實施。
(三)貫徹落實全區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參保籌資和保障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政策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貫徹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方案、政策標準及醫療保障扶貧政策。
(四)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全區統一的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貫徹落實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依法管理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建立完善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落實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貫徹落實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費用和醫藥價格,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職能轉變

張家口市宣化區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全區城鎮職工醫保的籌資和待遇動態調整機制。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保資金穩定可持續、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醫價“四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公文審核、文電、機要、督辦、保密、信訪、檔案、值班、標準化建設、安全保衛和局內應急管理。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信息宣傳,組織網路輿情監測及應對工作;制定政務公開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視窗單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紀委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考核獎勵、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法規股。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編制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
(三)醫藥服務管理股。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法管理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工作;擬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區級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工作,制定和調整區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擬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區級藥品、醫用藥材招標採購工作,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四)待遇保障股(醫療保障扶貧辦公室)。貫徹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擬定全區醫保扶貧、防貧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醫療救助政策,落實提高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大病保險報銷水平、醫療救助水平政策。
(五)基金監管股。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編制

張家口市宣化區醫療保障局機關編制10名(行政編制10名),正股級領導5名,副股級領導職數3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張家口市宣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張家口市宣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田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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