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麟(1464—1546),字元瑞,河北真定府藁城縣人。成化甲辰科進士,初授南京大理評事。累官至刑部尚書。
基本介紹
- 本名:張子麟
- 字號:符瑞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真定府藁城縣
- 出生時間:1464年
- 去世時間:1546年
- 主要成就:賑災濟民
- 功名:進士
- 官職:刑部尚書
人物生平,明史記載,
人物生平
張子麟(1464~1546)字元瑞,號恆山,河北真定府藁城縣人。成化二十年(1484)甲辰科同進士第75名(李旻榜)。任河南汝寧知府期間,執法公正、賦稅均平,勸農興教,政績卓著,吏部推其治行,謂全國第一。任山西參政期間,澤潞等郡饑荒,他開倉賑濟百姓,使數萬災民得救。任職湖廣期間,巡撫荊南,正遇災荒,他奏請朝廷,放糧賑濟,又使40萬災民得救。任河南布政司時,一些官僚權責,仗勢胡作非為,他嚴加懲治,地方安寧。升任刑部尚書之後,與太監谷清,勘察皇親貴族案件,方正嚴明,不循私情。藩王震場和太監劉理、錢寧、江彬等,圖謀不軌,他依法懲處,被稱為“一代刑名之祖”。其下屬官吏.皆尊張子麟為師長,效其執法。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六月初五日卒,享年八十三歲。
明史記載
公諱子麟,字元瑞。其先代州人,永樂中以閭右徙實真定,遂占籍藁城。曾祖玘、祖得才、父欽,皆隱弗仕。以公貴,贈封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刑部尚書。母劉氏生公,穎敏異常,年十九舉於鄉,登成化甲辰進士。授南京大理評事,升寺副、寺正,凡居理寺十年。擢守汝寧。歷山西參政、河南布政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廵撫湖廣,入為刑部侍郎。晉尚書,加太子太保。公曆事四聖,更踐中外四十餘年。其在理寺剛直精慎,刑讞駁正,無所依避,以平允稱。汝寧之政,訟平賦均,膏濡弘洽。報政,則拜孝皇燕服之賜,解任則遺汝,民銘頌之思,時以為天下循良之首。山右、澤潞等郡歲飢,公志切焚溺,濟以便宜,亟於傾廩,緩於稽劵,所活民以數萬計。厥後,撫荊南,值凶歲,復以行諸山右之法賑之,所活民又四十餘萬。急邊圉、謹儲備、戒戎律、飭官常,撫居剿叛,舉良剌頑,罔不秩然,各究其實。為方伯河南鎮守,巨璫恣橫不法,公獨執其黨屬罪之,而地方以寧。及為刑部,屢更諸大獄,若逆藩金,為審濠及逆瑾、寧、彬輩相繼不軌,公優然決斷,悉抵於法。論者謂非守有定植,才無郄流,不能及也。今上即位,特加眷遇,屢荷白金彩幣、寶鈔羊酒、玉帶蟒服之賜。至於賜給人口及歸省給鈔為路費,鹹為殊典。公貴時,二親在堂,生膺一品之封。朝廷命有司具牲米存問,恩榮特異。公以親老乞休,皆溫旨勉留,最後得請歸養,天語諄切,促其復來。而公浩然雅志,優遊林下者二十餘年,享年八十又八(有誤,應為享年八十三)以終。訃聞,賜諭祭者九,遣官營葬,可謂福履備至也巳。公生天順八年八月三日,卒嘉靖二十五年六月五日。元配谷氏,封一品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