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妙戲殺案,此案發生於東漢明帝永平年間。 基本介紹 中文名:張妙戲殺案出處:《意林》發生年代:東漢涉及人物:張妙 案件經過東漢明帝永平年間,汝南郡民杜士家娶妻,宴請賓朋。客人張妙酒後與杜士相戲,將他捆綁起來,笞打了二十下,又懸其足趾,致使杜士死亡。張妙因此被捕,經過審理,太守鮑昱判決道:“酒後相戲,原其本心,無賊害之意,宜減死也”。此後戲殺減死成為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