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太泉

張太泉,男,漢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安遠人,高中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城市發展投資集團黨委委員、安遠縣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理。

2024年5月24日,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安遠縣城投集團原黨委委員、安遠縣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經理張太泉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太泉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省安遠縣
  • 出生日期:1968年7月
  • 學歷: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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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在安遠縣塘村鄉、雙芫鄉、浮槎鄉、縣工業園管委會、縣工業園開發有限公司、縣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縣城市發展投資集團等單位工作。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4年2月,據清廉贛州訊息,安遠縣紀委縣監委對安遠縣城市發展投資集團原黨委委員、縣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經理張太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太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目無紀法、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太泉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遠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太泉開除黨籍處分;由安遠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開庭審理

2024年5月24日,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安遠縣城投集團原黨委委員、安遠縣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經理張太泉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安遠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間,被告人張太泉利用其擔任安遠縣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副經理、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提供關照和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產290.9萬元,其中未遂150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太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太泉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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