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培勇(德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原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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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培勇,曾任德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科長。

2022年11月,張培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培勇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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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德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科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9月,德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科長張培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德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正接受陵城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德州市紀委監委指定,陵城區紀委監委對德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科長張培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培勇身為黨員幹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隱瞞違紀違法事實;干預政府採購項目,違規向下屬單位打招呼,破壞營商環境和市場公平性;違反生活紀律;貪慾膨脹、心無戒懼,利用職務便利,把環保監督職權當成斂財籌碼,以借為名向監管對象索要財物,向第三方服務機構索要大額回扣。
張培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德州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培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德州市生態環境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德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原科長張培勇違規索要並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謀利問題
2014年3月至2019年8月,張培勇利用擔任原德州市環境保護局污染防治科科長、德州市生態環境局綜合與科技科科長的職務便利,向管理服務對象索要財物,向第三方服務機構收取大額回扣,總計152萬餘元。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張培勇利用擔任德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科長的職務便利,為特定關係人經營的公司承攬項目打招呼、站台撐腰。張培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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