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在明(武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原二級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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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在明,武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原二級主任科員。

2021年5月,武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級主任科員張在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武平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在明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個人簡歷,人物事件,涉嫌犯罪,依法雙開,

個人簡歷

1983年8月至2002年11月,歷任武平縣下壩鄉衛生院幹部,中赤鄉衛生院幹部,東留鄉衛生院副院長,縣衛生進修學校副校長,縣政府辦法制股股長,縣藥監局科員;
2002年11月至2005年10月,任武平縣藥監局副局長(負責工作);
2005年10月至2007年2月,任武平縣食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持工作);
2007年3月至2014年6月,任武平縣食藥監局黨組書記、局長(試用期一年);
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任武平縣食安辦主任、食藥監局主任科員;
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武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縣食安辦主任(兼);
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武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主任科員;
2019年6月至今,任武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涉嫌犯罪

2021年5月,武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級主任科員張在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武平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在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薄,以權謀私,底線失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執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影響力,幫助武平縣某煤礦瞞報安全生產事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張在明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依法雙開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在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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