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蘭,河北正定縣人,1962年生人,別名、阿蘭,致力於藝術剪影的創作,可將廢畫報變為具有審美價值的藝術剪影,對綠色環保事業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君蘭
- 別名:阿蘭
- 出生日期:1962年
- 性別:女
藝術剪影,傳銷經歷,剪影特色,歌曲創作,
藝術剪影
張君蘭小時候常住在山西姥姥家,從小就受到民間藝術的薰陶。後來從母親做手影遊戲中,她產生用剪影描繪各種形象的想法。10歲那年,她就剪出了數十種圖案。後來她通過勤學苦練,剪影技藝日益成熟。偶然間,她注意到人們丟棄的畫報,在她的眼裡,這些廢品就是她一直尋找的剪影材料。自此,她開始蒐集各種廢棄畫報,開始綠色環保理念的推廣。
阿蘭的作品現有2500多幅,以廢棄的畫報為原材料(比如,雜誌的插頁、服裝宣傳冊、掛曆等等),根據上面原有的色彩進行造型重新組合,用一把剪刀制出不同主題的作品。且不用臨摹,不用筆畫,一剪子下去,就能把鮮活的作品剪出來。
阿蘭的創作需要豐富的想像力,敏銳的觀察力,高度的摹仿力和準確的判斷力。求其形似,更求神似,注重人物瞬間的表情,以突出人物剪影獨特的神韻。阿蘭的藝剪是立體的、全方位的;具寓意而富韻味,一目了然又回味無窮。
阿蘭的藝剪,與“奢華”無緣,而與“環保”聯姻。張君蘭認為環保理念已經不僅僅是大眾傳媒的職責,人們生活中具體而微的行動應無不體現著這種理念。她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提高愛護環境的意識,重視廢物利用,哪怕只是一張小小的紙片,也能盡到微薄之力,也能得到心靈上的慰藉!”
傳銷經歷
為發財竟不惜將自己的親人拉入傳銷網路,12月13日上午,江蘇省新沂市法院公開審理了李茂芳、楊小英等7名被告人非法經營案。
2005年2月,來自四川省窮困山區的李茂芳禁不住金錢的誘惑,一心想迅速掙大錢發財,經別人介紹,交納3000元參加某化妝品的傳銷網路,後積極發展自己的親友投身於非法傳銷活動。
經查證屬實,被告人李茂芳發展被告人楊小英、付敏(系夫妻)、張君蘭、楊玉華(系夫妻)、李永金、宋旭剛等共141名傳銷人員,形成一個龐大的傳銷網路體系,非法經營額達42.3萬元。僅被告人李茂芳一人獲取非法所得2萬餘元人民幣,其餘六被告人傾家蕩產,血本無歸。
在庭審過程中,7名被告人表示要痛改前非,踏踏實實掙錢,清清白白做人。新沂市法院經依法審理,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李茂芳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5萬元,其他6名被告人也都依法被判處了相應的刑期。
剪影特色
大膽創新
阿蘭的藝剪與一般的剪影不同,一般的剪影講究的是“寫實“,也就是將人物形態剪得很像;而阿蘭的藝剪追求的是“寫意“,追求的是意境。阿蘭的藝剪是根據原有素材的色彩、線條等元素與其想像力的碰撞,對其進行二次創作而成的,其中包含著她對藝術的理解和詮釋。阿蘭的藝剪更注重寫意和造型,色彩的對比和大膽的造型,帶給人視覺上的衝擊與享受。
綠色環保
阿蘭的剪影是利用廢棄的畫報和一把剪刀創作而成的,她成功的將廢物變成了具有什麼價值的藝術作品。她身體力行的奉行著“大愛有行,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哪怕你能做到的只是一件小事”這一原則,故而,“綠色環保,低碳生活”,就是她永恆的追求!
歌曲創作
《我愛你,春晚!》
詞作者:常山君子蘭 曲作者:韋柯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