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投身革命,堅持鬥爭,槍決叛徒,負傷被捕,英勇犧牲,靈歸故里,人物評價,
人物經歷
張同占,幼年家境貧寒,靠租種他人土地和出賣勞動力為生,後來在親友們的幫助下,開了一座茶館,以經營茶館為生。當時,有一個姓寇的人,常來茶館講共產黨在南方建立紅色革命政權的事跡和領導窮人搞土地革命鬥爭的故事,這些進步思想激發了張同占報國之志和為窮人打天下的宏誓大願。
1937年“七七”事變後,日本侵略者沿子牙河、滏陽河侵入獻縣,占領了子牙河畔的臧橋和滏陽河畔的樊屯兩個河路碼頭,安設了據點崗樓,瘋狂地進行燒殺搶掠、無惡不作。
投身革命
1938年秋,在國破家亡之際,張同占毅然拋下父母妻兒到七區商林參加抗日工作,先後擔任抗日自衛大隊指導員、中共獻縣七區區委宣傳委員。由於他的英勇果敢、善談善講和吃苦耐勞,時間不長便在人民民眾中矗立了很高威望。
張同占愛憎分明、作戰勇敢,與戰友們一同帶領民兵和敵人進行頑強的鬥爭,經常利用夜間到敵人據點,掏打罪大惡極的漢奸特務,威震了敵人,打開了局面。
堅持鬥爭
1940年春天,抗日鬥爭環境日趨複雜殘酷,敵人在商林、臧橋、大章、留路等村鎮安設據點,瘋狂清鄉,大肆搜捕縣、區、村幹部。在敵人的白色恐怖下,個別不堅定的黨員幹部有的回家,有的叛逃。時任七區區委書記范和(化名齊坤崗)調縣工作,區長叛逃,七區失去了領導人,一時大亂。
張同占不忍抗日事業受損,挺身而出,主動挑起重擔,帶領仍堅持抗日鬥爭的高良忠、李誠、羅迅、齊玉、耿汝芬等骨幹組織了七區“路(平大路即如今的106國道)東工作團”堅持鬥爭,為了擴大影響,不久“路東工作團”改稱“鐵血除奸團”。
槍決叛徒
除奸團成立不久,耿汝芬攜槍叛變,不久又潛回壘頭村(今商林鄉壘頭村)勸張同占投敵,張同占早有準備,趁其不備之時猛然掏槍逼住耿汝芬的心口說:“可恥的叛徒,瞎了你的狗眼”此刻,預先埋伏在屋外的魏振生迅速衝進屋內,下了耿的槍,將其押送到岔道村(今商林鄉岔道村)外沙崗附近槍決。
負傷被捕
第二天下午,張同占去縣裡(由於形勢嚴峻,縣委已經轉移到陌南一帶活動)開會,走到西留路村南窪時,與留路村據點偽軍相遇,展開槍戰,由於寡不敵眾、彈盡糧絕,不幸負傷被捕,被押往留路據點。敵人嚴刑審訊張同占,張同占怒斥偽軍:“你們也是中國人,幫助日寇殘害同胞可恥”一個漢奸用老虎鉗子夾掉他肩膀上的一塊肉,鮮血淋漓而下,張同占忍痛不作聲。漢奸驚恐地說:“這個八路真他媽的有骨頭,一定是個共產黨。”毒打後把張同占關押起來。
敵人知道張同占是個區委幹部,第二次審訊時變了嘴臉:“我們知道你是個孝子,只要你把你區的區、村幹部名單寫出來,馬上就放你回家和父母團聚,要不然……”張同占毅然打斷敵人說:“我爹娘就是讓我出來打鬼子漢奸的,我已經槍斃了耿汝芬,一切鬼子漢奸和我不共戴天,你們要殺就殺,要砍就砍,共產黨就是要抗戰到底”敵人惱羞成怒,把張同占綁在板凳上灌涼水、壓槓子、做老虎凳、皮鞭打……但是敵人機關算盡,沒有從張同占嘴裡得到半點東西。
英勇犧牲
1940年農曆5月27日,此日正逢商林大集,敵人用布裹住張同占的頭把他綁到商林東北角坡堤上殺害,臨行前張同占高呼:“打倒日本帝國主義,堅持抗戰到底”。
靈歸故里
抗日戰爭勝利前夕,張同占的父親和弟弟來到壘頭村,搬運張同占靈柩,區委、區政府和壘頭村派大車將同戰靈柩送至西樊屯老家安葬。
人物評價
張同占的英勇事跡後來被藝人改編為大鼓書,在獻縣乃至冀中地區廣為傳頌,激勵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