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北縣審計局

張北縣審計局;負責縣管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國家建設項目以及有關建設、設計、施工、採購、監理等單位與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財務收支審計監督。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機構業務指導和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全縣審計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承辦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和縣委、縣人大、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北縣審計局
  • 主要職責:6條
  • 內設機構:5個
  • 所在地:張北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法制科),財政金融審計科,行政事業社保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直屬審計分局,

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國家審計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受委託起草有關審計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2.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規定、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對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縣級各行政事 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縣屬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國家建設項目的工程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各鄉鎮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屬地方金 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縣人民政府部門管理和 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等進行審計。
4.承擔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授權的國家和省屬金融、保險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央和省屬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的審計事項。
5.向縣人民政府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代擬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6.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制科)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機關文電處理、信息、統計、保密、檔案管理等項事務;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財務等工作;組織局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辦理審計機關幹部的黨風廉政建設有關事項;負責本局各股室的審計項目執法質量年度考核,並根據檢查考核結果,實行獎罰。負責草擬有關審計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對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對內部審計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審核、覆核局機關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辦理審計聽證,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

財政金融審計科

組織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負責對縣級財政稅務部門進行審計;負責專項資金審計。負責各鄉鎮政府的財政收支、使用效益及其管理情況的審計;負責草擬財政審計方面的有關報告。經授權負責對國家在本縣的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

行政事業社保審計科

負責與縣級財政有撥款關係的黨群社會團體,縣政府組成部門和直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工傷等社會保障基金財政收支以及社會福利、救災、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實施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直屬審計分局

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國家建設項目的工程預算(概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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