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夫可禮部員外郎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張元夫可禮部員外郎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張元夫可禮部員外郎制
敕:殿中侍御史張元夫:官有秩清而選妙者,其儀曹員外郎之謂乎?凡殿內御史,雖文才秀出功課高等者,滿歲而授,猶曰美遷。有如元夫,連膺二遷,歷彼踐此,僉以為宜。況怒飛青冥,翔集禁陛,由茲去者,十八九焉。汝知之乎,思有以稱。可尚書禮部員外郎。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