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黃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原警務技術四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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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曾任安徽省黃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警務技術四級主管。

2021年9月,張俊被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俊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黃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警務技術四級主管。

人物事件

2021年9月,經黃山市監察委員會批准,黟縣監察委員會對黃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原警務技術四級主管張俊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張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購物卡;涉嫌受賄犯罪。
張俊身為政法幹警,法紀意識淡薄,執法犯法,向管理服務對象索要財物,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數額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黟縣監察委員會研究並報黃山市監察委員會批准,由黃山市公安局給予張俊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犯罪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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