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井(清朝官吏)

張井(清朝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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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井(1776—1835)字儀九,號芥航,又號畏堂、二竹齋。陝西鄜州中部縣(今黃陵縣隆坊鎮)人,清朝政治人物、水利學家。嘉慶三年舉順天鄉試,六年成進士,以內閣中書用,改知縣,銓授廣東樂會。引見,特命改河南正陽,調祥符,遷許州直隸州知州。襄辦馬營壩大工,加知府銜,署汝寧知府。

基本介紹

  • 本名:張井
  • 字號:字儀九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陝西鄜州中部縣
  • 出生時間:1776
  • 去世時間:1835
人物事跡
道光四年,擢開歸陳許道。尋以三品頂戴署河東河道總督。五年,秋汛安瀾,乃實授。增培黃河兩岸堤工,並修泉河堤,濬各湖斗門引渠,疏陳河工久遠大計,略曰:“今日之黃河,有防無治。每遇伏秋大汛,司河各官奔走搶救,竭蹶情形,惟日不足。
及至水落霜清,則以目前可保無虞,不復求疏刷河身之策。漸致河底墊高,清水不能暢出,並誤漕運。又增盤壩起剝及海運等費,皆數十年來斤斤於築堤鑲埽,以防為治,而未深求治之之要有以致之也。
當此河底未能疏濬之時,惟仍守舊規,以堤束水,而水不能攻沙,河身日形淤墊,必得有刷深之方,始可遂就下之性。”宣宗韙其言,命偕兩江總督琦善南河總督嚴烺、河南巡撫程祖洛籌議,遂赴南河會勘。
六年,疏言:“黃河病在中滿,淤墊過甚,自應因勢利導。擬仿前大學士阿桂改河避險之法,導使繞越高淤,於安東東門之北別築新堤,以北堤改作南堤,中間抽挑引河,傍舊河而行。至絲網濱以下,仍歸海口,無淤灘阻隔,似可暢順東趨。
去路既暢,上淤必掣深,得黃與清平,立啟御黃壩,挑逼清水暢出刷黃,自有建瓴之勢。”詔嘉其有識,調江南河道總督,與總督琦善及副總河潘錫恩會議。以改河避淤,口門有碎石阻遏,諸多窒礙,請開放王營減壩,以期減落黃水,刷滌河身,從之。
既而給事中楊煊奏“啟放減壩,黃流湍急,鹽河勢難容納,恐滋流弊”,援嘉慶間減壩兩次漫口情形為證。復下詳議,井言:“煊稽考成案,於今昔情形似未周知。昔年開壩漫口時在五月,本年啟放定在霜後,來源無慮續漲。惟現據委員稟稱,去路未見通暢,是煊所奏不為無見。
因思啟壩時水勢或可暢達,堵合後全河仍必抬高,恐徒深四邑之災,無補全河之病。請仍改河避淤。”上斥井持論游移,不許。是秋,開放減壩,如期堵合,被褒獎。
七年,春汛,黃水倒漾,仍高於清水,御壩驟難啟放,漕船倒塘灌運,自請治罪,降三品頂戴。命大學士蔣攸銛、尚書穆彰阿往勘。會黃水低落,啟御壩,運船幸得全渡,詔斥井急於求功,泥於師古,革職留任,以觀後效。
八年,疏陳要工四事:黃河接築海口長堤,並於下游多築埽壩以資刷掣;洪澤湖添建滾壩,加寬湖堤;南運河移建昭關壩,加幫兩岸纖堤;北運河修復劉老澗石滾壩,補還南岸纖堤。命都統英和會同蔣攸銛查勘,以添築埽壩不能疏通積淤,海口築堤可從緩辦,餘如議行。
九年,以兩屆安瀾,復二品頂戴,諭相機規復河湖舊制。疏言:“南河利害,全系清江,必清水暢出,助黃刷淤,則河與漕兩治。惟黃水積淤,必清高於黃數尺,又必啟壩時多、閉壩時少,乃能暢出滌刷。現在清水能出,僅免倒灌,不誤漕行,殊未易收刷滌之效。”十二年,桃源縣民聚眾私掘官堤掣溜,致成決口,革職,暫留任效力。御史鮑文淳、宗人府府丞潘錫恩並言黃水入湖,恐妨運道,命穆彰阿陶澍會勘籌議。
疏陳:“黃水入湖後,即由吳城七堡仍入黃河,僅淤沿堤,不及湖中,未入束清壩,不致病及運河。正河乾涸,正可將桃南、桃北兩廳間大加挑濬,除去中滿之患。”十三年,於家灣合龍,予四品頂戴。尋引疾歸。十五年,卒於家。
井任兩河凡十年。初治南河,銳意任事,洎興大工,糜帑三百餘萬而無成效,仍為補苴之計,用灌塘法,較勝借黃之險。勤於修守,世稱其亞於黎世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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