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九成(1092-1159年6月23日),字子韶,其先開封人,海鹽(今嘉興海鹽)。生於宋哲宗元佑七年,卒於高宗紹興二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1159年6月23日),享年六十八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九成詩碑
- 人物:張九成
- 類型:詩碑
- 位置:原黟縣碧山鄉碧西村培筠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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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碑位置
張九成詩碑立於原黟縣碧山鄉碧西村培筠園中。
詩碑典故
當時園主人汪勃致仕後回居故里,張九成遠道來訪,見碧山有林泉之勝,流連數月始返,並寫七絕《碧山訪友》以贈。詩云:“萬仞巍然疊嶂中,瀉來峻落幾千重,森森松柏松花老,又見黃山六六峰。”詩成,勒石刻碑置於培筠園中,此碑至今已有860餘年歷史,雖歷經風雨侵蝕,碑的上段亦已殘缺,但詩文完整,字跡依稀可辨。
生平記事
張九成早年遊學京城,拜理學家楊時為師,曾有權貴托人饋贈錢物,言:“肯從吾游,當薦之館閣。”張九成笑而卻之。中狀元後,任鎮東軍簽判,因對張宗臣不體察民情,濫捕百姓不滿,與其發生爭執,遂棄官而走。回鄉後設帳授徒,一時從學者甚眾。這些人後多為名士。
趙鼎為相,力薦九成,遂以太常博士被召入京,任著作郎,上疏請施仁政,被嘉許,授浙東提刑,力辭不就,回歸鄉里。不久,朝廷召張九成任宗正少卿,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兼權刑部侍郎。期間,張九成恪盡職守,平反一誣告案件,朝廷欲以嘉獎,張九成辭卻道:“任職刑部,出現冤案,我本有責,怎可邀功?”
秦檜柄權,趙鼎被罷相,張九成因反對宋金議和及拒絕秦檜拉攏,被誣為趙鼎一黨,屢遭陷害,雖高宗信任,亦不得救,被貶謫南安軍長達十四年之久。秦檜死,方起知溫州,不久,病逝於任上,享年68歲。寶慶初(1226),朝廷特贈張九成為太師,封崇國公,諡文忠。
張九成研究經學,多有訓解。由於早年喜與學佛者交遊,其論著之中多夾雜以佛學,被稱為“橫浦學派”。
著有《孟子傳》、《橫浦集》等。
張九成,字子韶,其先開封人,徙居錢塘。游京師,從楊時學。權貴托人致幣曰:"肯從吾游,當薦之館閣。"九成笑曰:"王良尚羞與嬖奚乘,吾可為貴遊客耶?"
紹興二年,上將策進士,詔考官,直言者置高等。九成對策略曰:"禍亂之作,天所以開聖人也。願陛下以剛大為心,無以憂驚自沮。臣觀金人有必亡之勢,中國有必興之理。夫好戰必亡,失其故俗必亡,人心不服必亡,金皆有焉。劉豫背叛君親,委身夷狄,黠雛經營,有同兒戲,何足慮哉。前世中興之主,大抵以剛德為尚。去讒節慾,遠佞防奸,皆中興之本也。今閭巷之人皆知有父兄妻子之樂,陛下貴為天子,冬不得溫,夏不得清,昏無所定,晨無所省,感時遇物,悽惋於心,可不思所以還二聖之車乎?"又言:"閹寺聞名,國之不祥也,今此曹名字稍稍有聞,臣之所憂也。當使之安掃除之役,凡結交往來者有禁,干預政事者必誅。"擢置首選。楊時遺九成書曰:"廷對自中興以來未之有,非剛大之氣,不為得喪回屈,不能為也。"
授鎮東軍簽判,吏不能欺。民冒鹺禁,提刑張宗臣欲逮捕數十人,九成爭之。宗臣曰:"此事左相封來。"九成曰:"主上屢下恤刑之詔,公不體聖意而觀望宰相耶?"宗臣怒,九成即投檄歸。從學者日眾,出其門者多為聞人。
趙鼎薦於朝,遂以太常博士召。既至,改著作佐郎,遷著作郎,言:"我宋家法,曰仁而已。仁之發見,尤在於刑。陛下以省刑為急,而理官不以恤刑為念。欲詔理官,活幾人者與減磨勘。"從之。除浙東提刑,力辭,乃與祠以歸。
未幾,召除宗正少卿、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兼權刑部侍郎。法寺以大辟成案上,九成閱始末得其情,因請覆實,囚果誣服者。朝論欲以平反為賞,九成曰:"職在詳刑,可邀賞乎?"辭之。
金人議和,九成謂趙鼎曰:"金實厭兵,而張虛聲以撼中國。"因言十事,彼誠能從吾所言,則與之和,使權在朝廷。鼎既罷,秦檜誘之曰:"且成檜此事。"九成曰:"九成胡為異議,特不可輕易以苟安耳。"檜曰:"立朝須優遊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直人。"上問以和議,九成曰:"敵情多詐,不可不察。"
因在經筵言西漢災異事,檜甚惡之,謫守邵州。既至,倉庫虛乏,僚屬請督酒租宿負、苗絹未輸者,九成曰:"縱未能惠民,其敢困民耶?"是歲,賦入更先他時。中丞何鑄言其矯偽欺俗,傾附趙鼎,落職。
丁父憂,既免喪,秦檜取旨,上曰:"自古朋黨畏人主知之,此人獨無所畏,可與宮觀。"先是,徑山僧宗杲善談禪理,從游者眾,九成時往來其間。檜恐其議己,令司諫詹大方論其與宗杲謗訕朝政,謫居南安軍。在南安十四年,每執書就明,倚立庭磚,歲久雙趺隱然。廣帥致籝金,九成曰:"吾何敢苟取。"悉歸之。檜死,起知溫州。戶部遣吏督軍糧,民苦之,九成移書痛陳其弊,戶部持之,九成即丐祠歸。數月,病卒。
九成研思經學,多有訓解,然早與學佛者游,故其議論多偏。寶慶初,特贈太師,封崇國公,諡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