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延
劉仲延受宋國歲貢於泗州,九思副之。往歲受歲貢者,每以幣物不精責宋使者,宋使者私饋銀幣各直數百千以為常,九思獨不肯受,仲延從之,自是私饋遂絕。自大理評事,再遷大理少卿。清池令雙申自陳:“父虔,天眷初,知
永安軍,遇叛寇孟邦傑,執而脅之,不從,遂被害。乞正班用廕。”大理寺議,虔子止合雜班敘,九思曰:“虔奮不顧身,守節以死,其子正班用廕,以勸忠孝。”世宗從九思議。改工部郎中,大興少尹,同知中都都轉運使事,轉
刑部侍郎,改工部。
九思所
九思所守清約,然急於進取,一切以功利為務,率意任情不恤百姓。詔檢括官田,凡地名疑似者,如皇后店、
太子莊、燕樂城之類,不問民田契驗,一切籍之,復有鄰接官地冒占倖免者。世宗聞其如是,召還戒之曰:“如遼時支撥地土,及國初元帥府拘刷民間指射租田,近歲冒為己業,此類當拘籍之。其餘民田,一旦奪之則百姓失業,朕意豈如此也。”轉
御史中丞。九思言屯田
猛安人為盜征償,家貧輒賣所種屯地。凡家貧不能征償者,止令事主以其地招佃,收其租入,估賈與征償相當,即以其地還之。臨洮尹完顏讓亦論屯田貧人征償賣田,乞用九思議,詔從之。
遷
工部尚書。年高,愈自用,上謂
左丞張汝弼曰:“九思耄矣,頗執強自用,欲令外補,何如?”於是,九思男若拙為尚書省令史,冒填
詔敕,事覺,亡命。汝弼因奏其事,上曰:“九思豈不知若拙處邪?可免其官,捕若拙,獲日授職。”九思聞命惶懼,因感疾,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