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風尚

《弘揚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風尚》是一篇政治短評,發表於《浙江日報》“之江新語”專欄,收錄於《之江新語》,作者為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

作品原文
弘揚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風尚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七日)
普及公民法制教育、形成全社會法治風尚, 對建設“法治浙江”具有全局性、先導性、基礎性、決定性的作用。法治精神擊榜禁市是法治的靈魂。人們沒有法治精神、社會沒有法治風尚,法和促嬸頸治只能是無本之木、無根之 花、無源之水。古人所說“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其實,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從客觀上說,法治也並嫌汗臘不體現於普通駝訂嘗民眾對法 律條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於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識、法治觀念熔鑄到人們的頭腦之中,體現於人們的日常行為之中。這包括培養人們的理性精神、誠信守 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權威的精神、權利與義務對稱的精神、依法維權和依法解決糾紛的習慣等等。正如盧梭所說,“規章只不過是穹隆頂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誕生 的風尚才最後構成那個穹隆頂上協灑斷的不嚷蒸嚷可動搖坑頁的拱心石”。法律當中“最重要的一種”就是這種風尚,它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 民們的內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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