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基米爾·亞歷山德羅維奇·安東諾夫-奧弗申柯

弗拉基米爾·亞歷山德羅維奇·安東諾夫-奧弗申柯

弗拉基米爾·亞歷山德羅維奇·安東諾夫-奧弗申柯(俄語:Владимир Александрович Антонов-Овсеенко,1883年3月21日—1938年2月10日),烏克蘭族,蘇聯革命家、政治家,1902年加入俄國社會民主工黨,1904年畢業於弗拉基米爾容克步兵學校,是十月革命的組織者和領導人之一。曾任蘇聯紅軍總政治部主任、俄羅斯聯邦(蘇俄)總檢察長等職務。

1937年10月13日,安東諾夫-奧弗申柯被逮捕;1938年2月8日,被蘇聯最高法院軍事審判庭判處死刑,兩天后被槍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弗拉基米爾·亞歷山德羅維奇·安東諾夫-奧弗申柯
  • 外文名:Владимир Александрович Антонов-Овсеенко
  • 別名:奧弗申柯(原姓)、安東諾夫、施蒂克、尼基塔(黨內筆名)、加爾斯基(文學筆名)
  • 國籍俄羅斯(前蘇聯)
  • 民族:烏克蘭人
  • 籍貫:俄羅斯帝國切爾尼戈夫市
  • 出生日期:1883年3月21日
  • 逝世日期:1938年2月10日
  • 畢業院校:弗拉基米爾容克步兵學校
  • 職業:政治家
  • 人物生平
1883年3月21日,安東諾夫-奧弗申柯出生於俄羅斯帝國(今烏克蘭)切爾尼戈夫市。
1901年,從沃羅涅日軍校學員軍團畢業,進入尼古拉耶夫軍事工程學校,但因拒絕宣誓“效忠沙皇和祖國”被捕,一周半後被開除。秋天,進入聖彼得堡容克步兵學校。在學習期間,他利用從社會革命黨成員那裡收到的宣傳文獻,在學員中進行革命鼓動。1902年春,他前往聖彼得堡,先在亞歷山大港當工人,後在動物保護組織當車夫。
1903年,通過保加利亞革命家鮑里斯·斯托莫尼亞科夫聯繫到了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組織。
1904年,從聖彼得堡容克步兵學校畢業,被分配為科雷萬第四十步兵團少尉,駐紮在華沙。在那裡他繼續在官兵中積極進行組織和宣傳活動,特別是成立了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華沙組織。
1905年春,日俄戰爭期間,他被派往遠東地區準備參戰,但在半路上脫逃並正式走上革命道路。一段時間後,他非法返回波蘭,並與捷爾任斯基一起試圖組織新亞歷山大組織兩個步兵團和一個炮兵旅的軍事起義,但以失敗告終。同年7月遭到逮捕,但在10月17日被特赦釋放。他先躲到了莫斯科,然後又躲到了南方地區。
1906年,試圖在塞瓦斯托波爾組織起義,因此再次被捕並被關進塞瓦斯托波爾監獄,一年後被判處死刑,後又改判為二十年苦役。
1907年6月,在即將被流放之前,他與一群囚犯一起炸毀監獄圍牆越獄,隨後逃亡芬蘭,此後長期從事聖彼得堡和莫斯科的地下工作,專門負責軍事人員中的革命鼓動。
1909年,再次被捕,在監獄中度過了六個月後以假名被釋放;次年中旬,秘密前往法國,並加入了孟什維克。
1917年6月,返回俄國,同時轉向布爾什維克。七月事變後被臨時政府逮捕,關押在克雷斯蒂監獄。他與費奧多爾·拉斯科爾尼科夫一起代表被捕的布爾什維克起草了一份反對逮捕的書面抗議書。保釋後,他當選為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芬蘭局委員,並擔任北部地區蘇維埃組織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成員。
1917年10月,當選為彼得格勒軍事革命委員會委員。十月革命期間,他是率領起義士兵炮擊冬宮的領導人之一,並宣布逮捕了臨時政府官員;12月,被派往南方,領導針對阿塔曼·卡列金的哥薩克和支持烏克蘭中央拉達的俄羅斯陸軍烏克蘭化部隊的軍事行動。
1918年3月至5月,擔任南方蘇維埃軍隊的最高統帥,包括烏克蘭、敖德薩、頓涅茨克-克里沃羅格和塔夫里德等蘇維埃武裝;5月起,擔任共和國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8月,曾作為蘇俄代表團成員前往與德國進行《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的談判;11月起,指揮烏克蘭蘇維埃軍隊,抗擊德國占領軍和彼得留拉主義者。
1919年1月4日至6月15日,擔任工農紅軍烏克蘭方面軍司令。他積極參與了在烏克蘭建立蘇維埃政權、組建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武裝部隊、對白色軍隊的軍事行動以及鎮壓格里戈里耶夫叛亂。1919年10月至1920年4月,擔任坦波夫省蘇維埃執行委員會主席。
1920年4月起,擔任勞工委員會副主席;11月,擔任內務人民委員和小人民委員會副主席。
1922—1924年,擔任蘇聯紅軍總政治部主任。他積極反對史達林權力的加強,支持托洛茨基並加入左翼反對派。在一次黨內討論中,他簽署了給中央政治局的“46號信”,其中包含對黨內機構作用增強的批評,因此被指控從事派系活動並被解除軍事職務,調往外交工作。1924—1928年,擔任蘇聯駐捷克斯洛伐克全權代表;1928—1930年,擔任駐立陶宛全權代表;1930—1934年,擔任駐波蘭全權代表。
1934年6月,擔任俄羅斯聯邦總檢察長。期間,他為建立“根據無產階級的需要”判處刑罰的做法產生了重要作用。西班牙內戰期間,他擔任蘇聯駐巴塞隆納總領事。
1937年,被從西班牙召回蘇聯,隨即於10月13日被內務人民委員部逮捕。
1938年2月8日,蘇聯最高法院軍事審判庭以“托洛茨基主義恐怖分子和間諜組織成員”罪名判處其死刑,於兩天后執行槍決,安葬在科穆納爾卡公墓。
1956年2月25日,蘇聯最高法院宣布為其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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