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拒值

引拒值

引拒值亦稱誘發力,德裔美國心理學家勒溫(Kurt Lewin.1890--1947)動力場論中的一個概念。指個人生活空間中一個物體、 事件、人、目標、區域等所具有的心理值,可以用“正”或“負”分別指被迴避的與被尋求的事物的誘發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引拒值
  • 外文名:valence
動力因素,引拒關係,場心理學,拓撲學原則,

動力因素

目 前來說,心理學家仍然把人的欲求水準看作是人格發展中的一種動力因素。在勒溫的動力心理學理論中,行為或心理活動的目標,也具有一種力或力的性質,勒溫稱為“引拒值”。

引拒關係

正的引拒值具有吸引力,負的引拒值具有排拒力,所以,人的行為不單是由於內在需求和緊張的推動,而且還由於目標本身的吸引(或排拒)。需求的強度增加,與該需求有關的目標的引拒值也會增加;而引拒值的增加,又會反過來影響到需求的強度。勒溫的團體決策理論把“決策”作為動機與行動之間的中介,這是對動機理論的一種新的發展。傳統的觀點把行為看作是動機的直接結果,忽視了行為者的主體意識性,而團體決策理論則提出了心理認知的動力意義。

場心理學

勒溫繼承並發展了格式塔心理學,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場心理學”。格式塔心理學強調經驗和行為的整體性,主張以整體的動力觀、結構觀來研究人的心理現象,注重人格和人的社會心理世界的探索。一個格式塔系統既具有動力性也具有結構性,勒溫認為任何一種心理活動或過程,都必然發生在一種特定的心理環境(或稱為心理場)之中。一個場就是一種動力的整體,或者說是一種系統,其中任何一部分都會對其它部分產生影響。勒溫認為,為了理解或預測行為,就必須把人及其環境看作是一種相互依存因素的集合,並稱為個體的生活空間(lifespace)。也就是說,生活空間包括人與其環境,行為發生在這種生活空間之中,它既是人與環境的函式,也是生活空間的函式。生活空間以對人的行為發生實際影響者為存在標準,將主體和客體融合成一個共同整體,並表現著整體所具有的格式塔性,即其中任何一部分的變化都必將引起其它部分的變化(勒溫,1948)。在勒溫的動力心理學思想中,人與環境是密切相關的,他的心理緊張系統便既包括了人與環境的關係,也包括了緊張與目標的相互作用(劉九林,2005)。

拓撲學原則

以拓撲學為背景,勒溫把人的心理生活空間劃分成不同的區域。按照拓撲學的原則,區域沒有數量和大小的區別,也沒有質的規定;它不但具有拓撲的形式,而且表現著拓撲的特性。然而,就心理學的意義而言,一個人所在的環境與區域,將對其行為產生很大影響;不同的環境與區域,會引發不同的行為表現。由於在同一時間,可能會有幾個系統或區域處於緊張狀態,而且每一緊張系統,又都與其周圍區域中的一種或幾種引拒值有關,因而,行為便成為這一動力場中各種力相互作用的結果。將心理動力、認知和環境結合起來考察人的行為,可謂是一種具有現代意義的心理動力論,對企業家決策依然具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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