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弋陽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弋陽縣法制辦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4人,其中行政編4人;實有人數3人,其中:行政在職人數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弋陽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性質:弋陽縣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根據《弋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弋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弋府發[2010]13號)檔案規定。縣法制辦是主管全縣法制工作的縣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
負責組織政府法制培訓工作;負責縣政府及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為政府行政決策提供法律信息、諮詢服務;規範並指導全縣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承辦縣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事項;負責對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的指導;承擔全縣推進依法行政協調服務、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和依法行政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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