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工商聯、中共建陽市委員統戰部、建陽市民政局、建陽市工商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建陽市天津商會於2012年2月27日在天津市成立。標誌著建陽閩商在津有了自己的“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陽市天津商會
- 地區:建陽市
- 時間:2012年2月27日
- 屬性:非盈利
商會簡介,商會章程,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三章 會 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商會會徽,
商會簡介
建陽市天津商會是以建陽閩籍企業家為主體,自願組成的非盈利性民間團體。商會現有會員257人,主要從事貿易、鋼材、茶葉、石材、房地產、水暖、裝飾材料、餐飲等行業。會長林開明,為天津市北辰區政協委員、天津市潭建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和天津津辰鋼材市場有限公司董事長。
商會以“團結、服務、創新、共贏"為宗旨,為增強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聯繫和溝通橋樑,並且凝聚和整合在異地的建陽人,促進建陽和天津兩地經濟的共同發展。商會一直堅持緊緊圍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服務會員。會員企業在創造經濟效益,努力客服各重困難的同時,不忘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社會光彩事業和公益活動,在為國家創造財富的同行四創造更多的社會利益。商會所有會員的增強商會的實力,創建“和諧商會”、“品牌商會”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步伐,這都標誌著我會會員企業正在朝著做大做強的方向發展。隨著商會組織的大力發展,經濟實力的大步伐增強,商會知名度的提高,對天津、建陽兩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也更加的突出。
商會也將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內,不斷認真學習和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依靠和政府的領導,強化商會組織建設強力實施“抱團發展”戰略,齊心協力,共同為天津、建陽兩地經濟的繁榮昌盛做出更大的貢獻。
商會章程
建陽市天津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商會名稱為:建陽市天津商會。
第二條 本商會由林開明發起257人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商會遵照《中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組建並開展活動,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人員、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我教育”的工作方針。
第四條 本商會是建陽市工商聯的二級組織,並在建陽市工商聯的業務指導和建陽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下做好各項工作。
第五條 本商會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北辰道津辰鋼材市場內H棟三樓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會員提供經濟信息、貿易機會、財務管理、法律政策諮詢、專業人才培訓等服務;
第七條 協商會員之間、行業之間、地區之間的關係,為企業家及各界人士聯手辦企業、聯合經商穿針引線牽線搭橋,促進經貿的合作與發展;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建陽籍企業家、個體工商戶和各方面專業領域人士發及熱愛關心建陽民展與建設、對建陽有感情的商會各界朋友,均可自願申請入會,成為本會的企業會員或個人會員。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九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條 會員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三年。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十三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須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條 本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十五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事下列職權: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六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十七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由會長辦公會議提議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我。
第十八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十九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商會會徽
1.藍色代表天津海河經濟
2.玉女峰的閩北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