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簡介,主要商議三件事,
簡介
定親日,男方親朋(有的地方包含媒人,人數講究偶數)帶著禮物(主要為哈達、酒、茯茶、綢緞衣料等。有的地方還帶上鮮奶、整羊等)前往女家,女家則設宴招待。儀式開始,男家代表(舅舅、叔叔,或者媒人,或者邀請的專人)手捧哈達,口誦祝詞。祝詞內容基本上是讚頌愛情,撮合婚姻、感謝雙親為主。祝詞畢,將哈達和其他禮物敬獻女方父母、舅舅或其他主要親屬,還要敬酒。然後商議聘禮和婚期。在整個定親過程中,女方舅舅占有重要地位。一般情況下,女方商談事宜主要由舅舅來承當。這顯然屬於母系氏族社會的遺風。
主要商議三件事
(1)正式確定這門親事。
(2)議定聘禮,女方要的彩禮主要有:緞面羔皮袍一至兩件,綢子罩袍(夾袍)一至兩件,襯衣一至兩件,綢腰帶~至兩條,辮套一副(上綴銀牌一般在八塊以上),銀耳環一對(經濟優裕些的要金耳環),靴子一雙,帽子一頂,還有銀盒、手鐲(銀或象牙的)、戒指(金的銀的或寶石的)等。男家要準備“新房”、(一頂新蒙古包),女方陪嫁則為齊全的炊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兩個木箱、被褥、氈墊、地毯,還有數目不等的馬牛羊駝。另外,新娘的婚禮服由女家準備,主要是“特日勒格”、“才德格”和“札拉”帽等。當然,男家也要結新郎分出一部分馬牛羊駝和生活資料。作為聘禮,男家必須送女家駿馬一匹。
(3)確定婚期以及舉辦婚禮地點及其他事宜。三事議妥,招待男家客人,賓主雙方敬酒唱歌祝詞,盡歡一天,策馬而歸。事後,男女雙方家長向王爺頭人及有關親朋通報此事,得到各方認可,任何一方不得悔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