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管理
建築管理實施與細則
建築管理有多方形成,主要以授權方、承包方、建築方等,各方之間主要是通過各方簽署相應的契約來進行相互之間的約束,如:授權方與承包方的承包契約、承包方與建築方的建築契約等,其中以契約為相互之間的細則規範。
建築管理專業
具有管理學和工程學的雙重屬性,以
建築工程管理為依託,兼顧
酒店工程管理,培養具備管理學、經濟學和工程技術的基本知識,掌握
現代管理科學的理論、方法和手段,能在國內工程建設領域、酒店工程領域從事項目決策和全過程管理的複合型中級管理人才,尤其在酒店項目的建設及運行中從事工程管理及設備管理的中級管理人才和技術套用型人才。
主要課程
需求與就業
人才需求預測
隨著我國正式成為
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機會將越來越多,而企業的競爭首先是人才的競爭。為參與國際競爭,我們首先要做好人力資源的開發和保證。企業需要各大專院校為其培養一大批熟悉
FIDIC條款,熟悉國際、國內工程招投標業務,懂金融、懂法律、會管理、精通索賠的高素質專業技術、管理人才即建築經濟管理人才。
中價協已同部分高校相關專業負責人達成如下共識:要想使建築經濟管理人員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必須有大專院校相應的學科支持和培養。形成以工程計量與計價理論、工程經濟理論、
工程項目管理理論以及先進的管理手段與方法為代表的
建築經濟管理學科。為政府造價管理部門、建築企業、工程諮詢產業提供大量的高素質、高能力複合型人才。
隨著入世後,國內建築業市場對國際競爭對手的進一步開放。社會和企業對建築經濟管理人才的需求必將更加迫切,數量也將進一步增加。
就業範圍與崗位
政府部門、設計院、會計師事務所、工程建設諮詢(顧問)公司、工程經濟諮詢機構、工程監理單位、工商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服務等管理系統的規劃、設計、技術經濟、監理、諮詢、評估、項目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