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名:建築物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
編號:JGJ 196-2010
發布日期:2010年1月8日
實施日期:2010年7月1日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主編單位:上海市建工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四建築有限公司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製版:北京紅光製版公司
印刷:北京密東印刷有限公司
開本:850X1168毫米 1/32
字數:50千字
統一書號:15112·17808
相關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479號 關於發布國家行業標準《建築物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的公告
前言摘要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上海市建工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目次
總則
1.0.1
為貫徹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的方針
,
確保塔式超重機在安
裝、使用、拆卸時的安全,制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適用於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機的安裝、使
用和拆卸。
1.0.3
本規程規定了塔式起重機的安裝、使用和拆卸的基本技術要求。當
本規程與國家法律、行政法相牴觸時
,
應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1.0.4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安裝、
使用和拆卸
,
除應符合本規和規定外,
尚應
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基本規定
建築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
JGJ196-2010
1
總
則
1.0.1
為貫徹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的方針
,
確保塔式超重機在安
裝、使用、拆卸時的安全,制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適用於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機的安裝、使
用和拆卸。
1.0.3
本規程規定了塔式起重機的安裝、使用和拆卸的基本技術要求。當
本規程與國家法律、行政法相牴觸時
,
應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1.0.4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安裝、
使用和拆卸
,
除應符合本規和規定外,
尚應
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基本規定
2.0.1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業
務的資質、
2.0.2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單位應具備安全管理保證體系,有健全的安
全管理制度:
2.0.3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作業應配備下列人員:
1
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機械管理
人員;
2
具有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
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工、司索工等特種作業操作人員。
2.0.4
塔式起重機應具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介格證、製造監督檢
驗證明,並已在縣級以上地方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登記。
2.0.5
塔式起重機心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5144
及
《塔式起重機》
GB/T50311
的相關規定。
2.0.6
塔機啟用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1
塔式起重機的析案登記證明等檔案;
2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
3
專項施工方案;
4
輔助起重機械的合格證及操作人員資格征書。
2.0.7
對塔式起重機應建立技術檔案,其技術檔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1
購銷契約、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書、使用說明
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2
定期檢驗報告、
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定期維護保養記錄、
維修和技術
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
3
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2.0.8
塔式起重機的選型和布置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
便於安裝和拆卸.
並
不得損害周邊其他建築物或構築物。
2.0.9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塔式起重機嚴禁使用:
1
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2
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經評估不合格的產品;
3
不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產品;
4
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產品。
2.0.10
塔式起重機安裝。
拆卸前,
應編制專項施了方案,
指導作業人員實
施安裝、
拆卸作業。
專項施上方案應根據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和作業場地的實
際情況編制,
並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專項施工方案應讓由本單位技
術、安全、設備等部門審核、技術負責人審批後,經監理單位批准實施。
2.0.11
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工程概況;
2
安裝位置平面和立面圖;
3
所選用的塔式起乖機剮號及性能技術參數;
4
基礎和附著裝置的設定;
5
爬升工況及附著節點詳圖;
6
安裝順序和安全質量要求;
7
主要安裝部件的重量和吊點位置;
8
安裝輔助設備的型號、性能及布置位置;
9
電源的設定;
10
施工人員配置;
11
吊索具和專用工具的配備;
12
安裝工藝程式;
13
安全裝置的調式;
14
重大危險源和安全技術措施;
15
應急預案等。
2.0.12
塔式起重飢拆卸專項方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工程概況;
2
塔式起重機位置的平向和立畫圖;
3
拆卸順序;
4
部件的重量和吊點位置;
5
拆卸輔助設備的型號、性能及布胃位置:
6
電源的設定;
7
施工人員配置;
8
吊索具和專用工具的配備;
9
重大危險源和安全技術措施;
10
應急預案等。
2.0.13
塔式起幣飢與架空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塔式起
重機安全規程》
GB5144
的規定。
2.0.14
當多台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施工現場交叉作業時,應編制專項方案,
並應採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兩台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符合
下列規定:
1
低位塔式起重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台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之間的距
離不得小於
2m
;
2
高位塔式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
(
或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
最低部位
)
與低位塔式起重機中處於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於
2m
。
2.0.15
在塔式起重機的安裝、使用及拆卸階段,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
須佩戴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帶等防護用品,無關人員嚴禁進入作業區域內。
在安裝、拆卸作業期間應設警戒區。
2.0.16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
得安裝和使用:
1
結構件上有可見裂紋和嚴重鏽蝕的;
2
主要受力構件存在塑性變形的;
3
連線件存在嚴重磨損和塑性變形的;
4
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的;
5
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失效的。
2.0.17
塔式起重機使用時,
起重臂和吊物下方嚴禁有人員停留;
物件吊運
時,嚴禁從人員上方通過。
2.0.18
嚴禁用塔式起重機載運人員。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塔式起重機的使用
塔式起重機的拆卸
吊索具的使用
本規程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